与“仇人”谈判致伤他人 男子畏罪逃越南

2024/06/13   •   1953阅
新加坡男子陈俊龙因用巴冷刀砍伤他人,后潜逃越南被捕。他因刑事恐吓、用武器蓄意伤人等罪名被判处两年六周徒刑,鞭打六下,并罚款3000新元。案件涉及停车场争执,伤者颈部受伤,伤疤至今可见。详情了解,请参考相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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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讯) 男子在停车场偶遇“仇人”,下车谈判,却与“仇人”女友的弟弟起口角,用巴冷刀砍伤对方脖子,畏罪潜逃到越南,将近5个月后才回狮城自首。

被告是陈俊龙(35岁),面对4项包括刑事恐吓、用武器蓄意伤人,以及对他人动粗等控状,前天被判坐牢两年又6周,鞭打6下,外加罚款3000新元。

案情显示,去年6月24日,凌晨3时23分,被告在新加坡森林商业中心地下停车场看见一名“仇人”,于是下车与对方解决两人的恩怨。

当时,对方正在为女友的28岁弟弟王俊明庆生。岂料,被告下车谈判时,却与王俊明起了争执。

被告气煞,从车内拿出一把刀刃有30公分长的巴冷刀,狠狠往王俊明脖子砍下。被告砍人后开车回家,将巴冷刀丢弃在住家附近的垃圾槽。

深知惹上麻烦,被告决定畏罪潜逃,买了一张飞往越南的单程机票,当天上午8时26分就搭飞机离开。

潜逃期间,被告接到家人打来的电话,劝他回返新加坡自首。被告不想继续当通缉犯,去年11月20日返新,抵达机场时被逮捕。

被告的罪行被停车场闭路电视拍下,控方昨日在法庭上播出部分画面。

王俊明颈项被砍,鲜血溅到路面上,被送到新加坡中央医院接受治疗。他的左颈有一道20公分长的伤口,在医院住了两天,拿了30天的病假。

王俊明今年4月17日拍下伤口的照片,伤疤还是看得见。

控方陈词时表示,被告用巴冷刀砍人,可造成严重后果,加上他事后畏罪潜逃,显示他没有悔意,求法官判他坐牢至少两年又6至7周,鞭打8下,外加罚款3000至4000新元。

控方透露,被告在2021年11月29日午夜12时45分,在后港中心的停车场,因停车位被3名路人挡住,结果拿着铁棍质问他们,并推了其中一人的肩膀。

“被告在接受调查时,犯下用巴冷刀伤人的案件,可见他变本加厉。”(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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