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 男子在停車場偶遇「仇人」,下車談判,卻與「仇人」女友的弟弟起口角,用巴冷刀砍傷對方脖子,畏罪潛逃到越南,將近5個月後才回獅城自首。
被告是陳俊龍(35歲),面對4項包括刑事恐嚇、用武器蓄意傷人,以及對他人動粗等控狀,前天被判坐牢兩年又6周,鞭打6下,外加罰款3000新元。
案情顯示,去年6月24日,凌晨3時23分,被告在新加坡森林商業中心地下停車場看見一名「仇人」,於是下車與對方解決兩人的恩怨。
當時,對方正在為女友的28歲弟弟王俊明慶生。豈料,被告下車談判時,卻與王俊明起了爭執。
被告氣煞,從車內拿出一把刀刃有30公分長的巴冷刀,狠狠往王俊明脖子砍下。被告砍人後開車回家,將巴冷刀丟棄在住家附近的垃圾槽。
深知惹上麻煩,被告決定畏罪潛逃,買了一張飛往越南的單程機票,當天上午8時26分就搭飛機離開。
潛逃期間,被告接到家人打來的電話,勸他回返新加坡自首。被告不想繼續當通緝犯,去年11月20日返新,抵達機場時被逮捕。
被告的罪行被停車場閉路電視拍下,控方昨日在法庭上播出部分畫面。
王俊明頸項被砍,鮮血濺到路面上,被送到新加坡中央醫院接受治療。他的左頸有一道20公分長的傷口,在醫院住了兩天,拿了30天的病假。
王俊明今年4月17日拍下傷口的照片,傷疤還是看得見。
控方陳詞時表示,被告用巴冷刀砍人,可造成嚴重後果,加上他事後畏罪潛逃,顯示他沒有悔意,求法官判他坐牢至少兩年又6至7周,鞭打8下,外加罰款3000至4000新元。
控方透露,被告在2021年11月29日午夜12時45分,在後港中心的停車場,因停車位被3名路人擋住,結果拿著鐵棍質問他們,並推了其中一人的肩膀。
「被告在接受調查時,犯下用巴冷刀傷人的案件,可見他變本加厲。」(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