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新加坡涉及金额高达30亿元的洗钱案出现新进展,前花旗银行客户经理王启明(译音)因协助涉案人员伪造文件、转移资金,10月23日被国家法院判处两年监禁。他共面临10项指控,当庭承认其中4项,其个人涉案金额达850万元。
1. 伪造文件掩盖资金来源
王启明在2020年8月入职花旗银行担任客户经理,洗钱案主要嫌疑人苏宝林是他的客户之一。2020年12月,他协助苏宝林分批次出售价值约150万新元的泰达币,以规避银行对大额交易的反洗钱审查。
当一笔65万余元款项引发银行问询时,王启明应苏宝林要求伪造借贷协议,谎称该笔资金为贷款还款。他还曾亲自收取48万元现金并送至苏宝林住所。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银行规定。
2. 个人涉案金额达850万元
除苏宝林外,王启明还协助两名中国籍客户谢玉燕和许永坤伪造交易文件。他通过制作虚假贷款协议和汇款单据,帮助二人解释约698万元资金的来源。
总计王启明经手的涉案金额超过850万元。作为客户经理,他可从客户交易中获得佣金,交易金额越大,其收入越高。这种利益驱动成为其违法犯罪的重要因素。

被告王启明
来源:联合早报
国家法院法官谢源发指出,被告利用职务便利规避银行反洗钱机制,尽管声称不知客户涉及洗钱,但其行为已严重违背职业操守。
3. 销毁证据企图妨碍司法
2021年10月警方展开调查时,王启明在警员上门期间拒绝开门,趁机删除手机内的WhatsApp通讯记录。这些行为严重妨碍了司法调查进程。
警方后续从苏宝林手机中恢复了部分对话记录,但与谢玉燕、许永坤的通讯内容已无法找回。被告的销毁证据行为加重了其罪责,也反映出其试图掩盖犯罪事实的意图。
被告律师求情时称,王启明每次交易仅获利数百元,且不知客户涉及洗钱。但法官综合考虑其行为后果,最终判处两年监禁,较之前洗钱案主犯的刑期更长。(部分人名译音)
参考资料:
1. 助30亿洗钱案被告伪造文件 前银行客户经理判监两年,联合早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