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结婚近29年的夫妻闹离婚,双方为了价值超过2423万元的婚姻资产对簿公堂。
丈夫因为拒绝遵从法院庭令,如实披露自己的个人资产,最终被法院作出“不利推断”,妻子获得的婚姻资产比例也因此从39.56%提高至45%,多分得约131万9000元。

结婚28年6个月,妻子2023年提出离婚
根据高庭(9月4日)发布的判词,59岁的丈夫与57岁的妻子于1995年结婚,两人育有两名已经成年的孩子。
妻子在2023年提出离婚,两人的婚姻维持了28年6个月。
判词没有透露夫妻双方的职业或具体经营的生意,不过资料显示,两人在婚后都有工作,而丈夫还持有多家公司的权益。
离婚过程中,双方在2024年5月向法院提交资产和经济状况宣誓书。
不过,妻子认为丈夫没有全面、坦诚地披露个人资产,因此向法院申请要求丈夫进一步提供相关资料。
法院随后下令丈夫披露资产,但丈夫却没有遵从庭令。
丈夫不配合,法院允许妻子找专家估值
由于丈夫拒绝配合,法院后来批准妻子直接聘请专家,对丈夫在多家公司所持有的权益进行估值。
但即使到了这个阶段,丈夫仍然没有积极配合,甚至单方面停止参与离婚诉讼程序。
由于丈夫一直没有对妻子提出的资产清单以及估值提出反对,法院最终以双方提交的资料为基础,把这段婚姻涉及的资产价值定为约2423万元。
其中包括两栋房产以及其他资产。
原本妻子只能分39.56%
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在婚姻期间的财务贡献和家庭贡献后,原本裁定丈夫应获得60.44%的婚姻资产,而妻子获得39.56%。
按照2423万元的婚姻资产计算,妻子原本可获得约958万5000元。
但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
丈夫拒绝披露资产,法院作出“不利推断”
法官认为,丈夫一再漠视法院庭令,没有如实披露自己的资产,这种行为足以让法院作出不利推断。
换句话说,法院认为丈夫很可能还拥有一些没有向法院披露的资产。
因此,法院最终调整双方的资产分配比例。
丈夫的份额从60.44%降至55%,妻子的份额则从39.56%提高至45%。
妻子最终多拿约132万元
按照45%的比例计算,妻子最终可获得约1090万4000元。
相比原本按照39.56%计算的约958万5000元,她最终多获得约131万9000元。
也就是说,丈夫拒绝如实披露资产,最终反而导致妻子获得了约132万元的额外资产。
丈夫必须卖掉一栋房子,并补足妻子应得资产
法院同时下令,夫妻名下其中一栋房产必须出售,售屋所得交给妻子。
如果售屋所得不足以支付妻子最终应得的资产份额,丈夫还必须补足差额。
在完成支付之前,丈夫也不能独自保留另一栋房产的权益。
此外,在妻子获得应得的婚姻资产之前,丈夫还必须每月支付妻子7000元的临时赡养费。
这起案件也显示,在新加坡离婚财产分割过程中,如实披露资产并遵守法院庭令非常重要。
如果一方拒绝提供完整的财务资料,法院可能根据现有证据作出不利推断,并进一步影响最终的资产分配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