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将修正刑事法典 立法严惩管理线上平台传播猥亵内容行为

2025/10/15   •   2190阅
新加坡政府正修订《刑事法典》,加重涉及散播猥亵内容、性诱未成年人及虐童等犯罪的刑罚。新法将严惩线上平台大规模传播猥亵内容,设立或管理此类平台可面临长达五年监禁。同时,针对AI生成色情及虐童内容,以及性诱未成年人犯罪,政府将增加新的罪行,确保维护新加坡的安全稳定。

示意图。(图:iStock)

政府将对《刑事法典》进行新一轮修正,加重涉及散播猥亵内容、性诱年幼者和虐童等罪行的刑罚,包括立法严惩设立或管理线上平台大规模传播猥亵内容的行为。

在新罪行下,设立或管理线上平台大规模传播猥亵内容将判处强制性监禁,刑期可达五年;若猥亵内容涉及未成年人,刑期则可达七年。

内政部兼外交部高级政务部长沈颖昨天(14日)在国会上针对刑事法(杂项修正)法案提出一读。

猥亵内容罪行未成年受害者年龄定义调高到18岁

内政部将将猥亵内容相关罪行的未成年受害者最低年龄定义从目前的16岁调高到18岁,以更好的保护未成年孩童,同时加重大规模传播猥亵内容的刑罚。

另外,在剥削性关系里传送年龄未满18岁受害者的猥亵内容,同样视为罪行。不过,成年人之间在你情我愿的情况下私下互发亲密影像仍是合法的。

目前,刑事法典第292条文所涵盖的销售或传播猥亵内容罪行的最高刑罚是监禁三个月、罚款或两者兼施;如果猥亵内容涉及未满16岁者,刑期可达两年。

修订后,散播猥亵内容给十人或更多就算是大规模传播行为,这么做可被判处监禁长达两年、罚款或两者兼施;若猥亵内容涉及未满18岁者,则将判处强制性监禁,刑期可达四年,也可能面对罚款。

随着越来越多猥亵内容通过电子管道传播,内政部将增加新罪行,应对在网络操纵大规模传播猥亵内容的行为。

在新罪行下,设立或管理线上平台大规模传播猥亵内容将判处强制性监禁,刑期可达五年;若猥亵内容涉及未成年人,刑期则可达七年。

性诱罪刑罚加重 涵盖范围扩大至海外

基于目前性诱罪的刑事法典条文没有涵盖约到海外实施犯罪的范围,政府将将范围扩大到海外。修正后,只要任何一方从本地出发,无论双方在外国碰面或者有意在国外进行在本地视为违法的性相关罪行,都视为犯法。

与此同时,政府也将加重相关罪行的刑罚。修订后,受害者年龄未满14岁,罪犯的刑罚将从目前监禁最长四年调高到最长七年,也可能面对罚款或两者兼施。

如果受害者年满14岁但在16岁以下,刑期将从目前的最长三年调高到最长五年,也可面对罚款或两者兼施。

受害者若年满16岁但未满18岁,刑罚则从目前的监禁最长三年调高到最长五年,也可面对罚款或两者兼施。

AI合成色情猥亵或虐童内容列为罪行

针对日益发达的人工智能技术,政府也将增加新罪行,把使用人工智能生成的深度伪造色情和虐童内容明确列为罪行。

目前的法律条文已涵盖那些经过篡改的深度伪造色情内容和虐童的罪行。修订后,色情内容条文的定义将涵盖利用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

同时,政府也将新增罪行,把未经同意制作色情内容列为罪行。目前,未经同意制作或拍摄色情内容,被视为与私藏或获得色情内容同罪,新罪行将把这罪行区分开来,刑罚将和偷窥及私藏色情内容同等。

涉及虐童资料的相关罪行,修订后的条文将涵盖电脑合成或生成的内容图像,无需再证明内容中的孩童是否真实存在。

确保青少年罪犯受到适当处罚

另一方面,社会及家庭发展部早前宣布修正《儿童与青少年法令》,把青少年法庭审理的罪犯,从年龄未满16岁调高到未满18岁。

不过,当时修正的法案没有给予国家法院和高庭足够的灵活性,在需要作出更强阻吓作用时,对年龄较大的青少年罪犯处以更严厉的刑罚。

为维护公共安全和阻吓犯罪,这次将修正的法案将允许把青少年累犯或涉及严重罪行如性侵案、非法放贷及贩毒等的较大年龄青少年罪犯,移交国家法院或高等法院受审,确保在适当的情况下,国家法院和高等法院仍可判处具足够威慑力的刑罚如监禁及鞭刑等。

内政部说,政府致力维护一个安全稳定的新加坡,要让国人对刑事司法制度充满信心,因此会定期检讨和更新我国的刑事法律,确保其持续有效、公正,并能应对不断出现的新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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