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将更严厉对付非法把污水排入公共污水道的行为,除了提高最高刑罚,也立法规定处以强制性的最低罚款。
永续发展与环境部高级政务部长许连碹博士在国会提出污水处理及排水(修正)法案二读时表示,非法将污水排入公共污水道会严重污染水源,污水中的有毒物质也可能破坏新生水的生产运作。
许连碹博士说:“公用事业局将得暂停新生水的生产流程,并加强其他水供来弥补中断的新生水源。公用事业局还必须花费资源调查并广泛采样以确立非法排放的源头和进行补救工作。这么做既昂贵又耗时。”
在这项修正法案下,初犯者的强制性最低罚款为4000元到4万元,视破坏情况的严重性而定。如果非法排入有害物质导致死伤或污水道受损,重犯者的最高罚款则从20万元加倍到40万元。
法案也针对私人产业的紧急情况,例如水沟堵塞问题修订条文。许连碹说防止淹水人人有责,无限扩建排水系统是不可行的。鉴于排水系统相连,当局要求有地私宅屋主确保房子的排水系统运作正常,以提高整体防洪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