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9月18日至28日,新加坡警方联合多个执法部门在惹兰(Geylang)一带展开一系列联合执法行动,针对非法赌博、卖淫、非法销售保健品、毒品活动、无牌摆卖及违反消防安全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截至目前,共有16名男性和6名女性涉案,年龄介于16至64岁,正被进一步调查。
此次行动由淡滨尼警区主导,并得到刑事侦查局(CID)、中央肃毒局(CNB)、卫生科学局(HSA)、移民与关卡局(ICA)、陆路交通管理局(LTA)、新加坡民防部队(SCDF)、新加坡食品局(SFA)以及新加坡海关等单位的协同支持。
部分执法行动详情如下:
2025年9月18日,淡滨尼警区与移民与关卡局执法人员在惹兰39巷的一处住宅单位内,破获一个非法网络赌博窝点。现场起获超过550新元的现金及大量与赌博相关的物品。6名男性和1名女性(年龄介于49至64岁)因涉嫌违反《2022年赌博管制法》第20(2)条被捕。其中一名男子另涉毒品罪行,已被拘捕。
9月18日至26日期间,刑事侦查局、淡滨尼警区、移民与关卡局、中央肃毒局及民防部队联合对多间按摩院及酒店进行突击检查。一名41岁男子与一名46岁女子涉嫌在文庆路(Upper Boon Keng Road)非法经营按摩院,正依据《2017年按摩院法令》第5条接受调查。执法人员亦在惹兰路、文庆路及惹兰各巷一带展开扫黄行动,逮捕3名年龄介于36至39岁的女子,涉嫌违反《1961年妇女宪章》第147(1)条。另有3名男性与1名女性(年龄介于30至52岁)分别因违反《1959年移民法令》《1933年监狱法令》及《1871年刑法典》被捕。
2025年9月19日,陆路交通管理局在惹兰路、锡林路(Sims Avenue)及桂明路(Guillemard Road)一带展开执法行动,重点打击非法改装个人代步工具(PMD)及动力辅助自行车(PAB)的行为。3名男性(年龄介于16至63岁)因涉嫌违反《1961年道路交通法令》第10条,以及《2017年活跃出行法令》第15及第19条,正接受调查。
9月19日至25日,淡滨尼警区、卫生科学局、移民与关卡局及中央肃毒局联合在惹兰一带展开多次联合执法,重点打击非法销售保健品、毒品及电子烟相关违法行为。行动中查获未经注册的保健品,包括市值逾27,000新元的止咳糖浆,以及11支电子烟。两名男子(年龄分别为33岁与42岁)因涉嫌违反《2007年健康产品法令》第15条正接受调查。其中33岁男子另涉电子烟相关罪行,而42岁男子因持有电子烟,当场被依《1993年烟草管制法令》开出罚单。
2025年9月25日,新加坡海关在惹兰、巴耶利峇广场(Paya Lebar Square)及惹兰勿刹(Geylang Serai)一带展开打击未缴税香烟的执法行动。一名35岁男子因涉嫌违反《1960年海关法令》被捕,另有6名年龄介于28至46岁的男子因同类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
警方提醒,任何非法活动均不容姑息,执法部门将持续采取严厉行动,打击违法行为。公众如发现可疑活动,应立即向警方举报。
有关各项违法行为的刑罚详情,请参阅附件A;执法行动现场照片,请参阅附件B。
附件A:相关法令刑罚概要
《2022年赌博管制法》
第20(2)条:在新加坡境内任何场所或单位进行赌博,可被处以最高1万新元罚款,或最高6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2017年按摩院法令》
第5条:无照经营按摩服务,初犯可被处以最高1万新元罚款,或最高2年监禁,或两者兼施;再犯者可被处以最高2万新元罚款,或最高5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1961年妇女宪章》
第147(1)条:经营、管理或协助管理卖淫场所,初犯可被处以最高10万新元罚款,或最高5年监禁,或两者兼施;再犯者可被处以最高15万新元罚款,或最高7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1961年道路交通法令》
第10条:持有未注册的动力辅助自行车(PAB),可被处以最高2,000新元罚款,或最高3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再犯者可被处以最高5,000新元罚款,或最高6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2017年活跃出行法令》
第15条:在仅限行人通行的公共路径上骑行PAB或PMD,可被处以最高2,000新元罚款,或最高3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再犯者可被处以最高5,000新元罚款,或最高6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第19条:在人行道或共用路径上骑行不符合规定的PAB,个人初犯可被处以最高1万新元罚款,或最高6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再犯者可被处以最高2万新元罚款,或最高12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1960年海关法令》
购买、销售、运输、交付、储存、持有或交易未缴税货物,属严重违法行为,可被处以最高40倍逃税金额的罚款,和/或最高6年监禁。
《2007年健康产品法令》
第15条:进口、制造或供应未经注册的健康产品,可被处以最高2年监禁,和/或最高5万新元罚款。
《1993年烟草管制法令》
进口、分发、销售或提供电子烟及其部件,属违法行为。初犯者可被处以最高1万新元罚款,或最高6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再犯者可被处以最高2万新元罚款,或最高12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自2025年9月1日起,持有、使用或购买电子烟的个人将面临更高处罚,屡犯者须接受康复治疗;未完成康复课程者将被起诉;第三次及以上被查获使用电子烟者,将被依该法令起诉,最高可被罚款2,000新元。
附件B:执法行动现场图片
2025年9月18日,执法人员在惹兰39巷破获非法网络赌博活动


2025年9月18日至26日,执法人员在按摩院及酒店展开突击检查


2025年9月19日,执法人员打击非法改装PMD与PAB

非合规PAB配备启动按钮

非合规PMD(电动滑板)
2025年9月19日至25日,执法人员在惹兰一带打击非法销售保健品、毒品及电子烟相关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