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莫哈末阿斯法以“超人”姿势骑摩托车,还录下过程,结果相机内的视频被交警用作呈堂证据,他在新加坡国家法院认罪。(取自早报网)
(新加坡讯)在新加坡东海岸公园大道,至少两次以“超人”姿势骑摩托车,其中一次还持续至少16秒,20岁男子被控后承认危险驾驶。
《联合早报》报道,被告莫哈末阿斯法共面对两项抵触新加坡公路交通法令的控状,他前日承认其中一项,另一项交由法官在7月3日下判时纳入考量。
根据案情,2025年8月30日晚上约11时48分,被告骑摩托车到当地声音路露天停车场,出席摩托车爱好者聚会。
隔天(31日)凌晨零时,主办方通知聚会地点改为东海岸公园副路的停车场。
被告于是与朋友骑摩托车前往新聚会地点。他在出发前,把一台运动相机固定在摩托车手把上。
被告从声音路出发,途经直落布兰雅路、岌巴路、亚逸拉惹快速公路、滨海快速公路和东海岸公园大道,最终抵达目的地,全程行驶约15至16公里。
在东海岸公园大道骑行期间,被告开启相机录影,随后表演“超人特技”,整个人俯卧在车座上,身体和双腿伸直。
他在过程中至少两次以“超人”姿势骑行,其中一次持续至少16秒,其间还超过两辆汽车。
被告抵达目的地不久后,一队交警到停车场巡逻,聚集在一起的摩托车骑士随即解散并纷纷离开。被告惊慌下离开现场,把相机遗留在摩托车上。
警员为调查聚会性质,检查了遗留在现场的相机录影,进而揭发被告危险驾驶行为。调查也显示,被告佩戴的头盔并非当局批准的类型。
使用俯卧姿势骑行时,被告双脚离开刹车踏板和变速脚踏杆,一旦遇到紧急情况,将无法使用刹车踏板和引擎刹车。
“超人”姿势也提高了人与摩托车的重心,更容易失去平衡,同时对其他道路使用者构成危险。
被告当天凌晨近5时被捕。
法官下令让被告接受评估,看他是否适合接受缓刑监视。案件展期至7月3日下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