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莫哈末阿斯法以「超人」姿勢騎摩托車,還錄下過程,結果相機內的視頻被交警用作呈堂證據,他在新加坡國家法院認罪。(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在新加坡東海岸公園大道,至少兩次以「超人」姿勢騎摩托車,其中一次還持續至少16秒,20歲男子被控後承認危險駕駛。
《聯合早報》報道,被告莫哈末阿斯法共面對兩項牴觸新加坡公路交通法令的控狀,他前日承認其中一項,另一項交由法官在7月3日下判時納入考量。
根據案情,2025年8月30日晚上約11時48分,被告騎摩托車到當地聲音路露天停車場,出席摩托車愛好者聚會。
隔天(31日)凌晨零時,主辦方通知聚會地點改為東海岸公園副路的停車場。
被告於是與朋友騎摩托車前往新聚會地點。他在出發前,把一台運動相機固定在摩托車手把上。
被告從聲音路出發,途經直落布蘭雅路、岌巴路、亞逸拉惹快速公路、濱海快速公路和東海岸公園大道,最終抵達目的地,全程行駛約15至16公里。
在東海岸公園大道騎行期間,被告開啟相機錄影,隨後表演「超人特技」,整個人俯臥在車座上,身體和雙腿伸直。
他在過程中至少兩次以「超人」姿勢騎行,其中一次持續至少16秒,其間還超過兩輛汽車。
被告抵達目的地不久後,一隊交警到停車場巡邏,聚集在一起的摩托車騎士隨即解散並紛紛離開。被告驚慌下離開現場,把相機遺留在摩托車上。
警員為調查聚會性質,檢查了遺留在現場的相機錄影,進而揭發被告危險駕駛行為。調查也顯示,被告佩戴的頭盔並非當局批准的類型。
使用俯臥姿勢騎行時,被告雙腳離開剎車踏板和變速腳踏杆,一旦遇到緊急情況,將無法使用剎車踏板和引擎剎車。
「超人」姿勢也提高了人與摩托車的重心,更容易失去平衡,同時對其他道路使用者構成危險。
被告當天凌晨近5時被捕。
法官下令讓被告接受評估,看他是否適合接受緩刑監視。案件展期至7月3日下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