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警方近日逮捕了20名男子和7名女子,年龄介于17至61岁,涉嫌参与多起诈骗案件,包括假冒政府官员、假冒银行职员、假冒亲友、求职诈骗、电商诈骗、投资诈骗以及利用恶意软件进行的网络钓鱼诈骗,累计造成超过450万新元的经济损失。这些人将于2025年9月1日至3日陆续被控上法庭,罪名涉及与诈骗相关的“资金骡子”活动,包括串谋欺诈、协助他人保留犯罪所得、教唆非法获取计算机资料,以及非法泄露与国家数码身份系统相关的密码或访问代码。
调查显示,其中26人涉嫌出售或交出自己的银行账户及Singpass(国民数码身份)凭证,使犯罪集团得以进行洗钱活动。部分人涉嫌通过欺诈手段从银行开设账户,并将网银凭证交给不明人士;另有数人非法泄露自己的Singpass资料,导致犯罪集团冒用其身份开设银行账户。其中一人更协助犯罪集团从多个银行账户提取现金。
根据《1992年防止贪污、贩毒及其他严重犯罪(利益充公)法令》第55A(5)条,协助他人保留犯罪所得的罪行,最高可判处三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根据《1871年刑法典》第417条,欺诈罪最高可判处三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根据《1993年电脑滥用法令》第3(1)条,协助非法获取计算机资料,初犯者最高可判处两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而根据同一法令第8A(1)条,非法泄露国家数码身份系统的密码或访问代码,最高可判处三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警方强调,对这类犯罪行为绝不姑息,一旦发现有人涉案,必将依法严惩。公众切勿轻信所谓“快速赚钱”的诱人机会,例如出借Singpass账户、银行账户,或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银行账户接收和转账资金,以免沦为犯罪帮凶。警方郑重提醒,任何人士若牵涉此类罪行,都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逮捕行动现场照片









公众事务处
新加坡警察部队
2025年8月31日下午3时33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