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男子婚内强奸妻子,近期他被判有罪!
这是本地2020年1月全面废除婚内强奸豁免权以来,首个被定罪的案例!
男子还曾要求岳母向妻子说情,让妻子撤回控诉,这使得他多了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罪名......

图源:海峡时报
新加坡“婚内强奸法”生效后
他因性侵妻子被判有罪!
被告是38岁男性,今年4月,他面对的是两项性侵控状和一项妨碍司法公正控状,这些罪名最终全部成立。
控方是被告的现年38岁妻子,二人育有1子1女,直到被告上庭,夫妻二人并未离婚!

新加坡高庭 图源 :CNA
案件回顾:被告婚内强奸,妻子只能躲厕所
据案情显示,被告因案发前与妻子纠纷暂时搬了出去,案发当天回家跟亲戚见面后留了下来。
在2020年7月13日晚,二人在主卧室谈起他们的婚姻时,爆发了激烈的争吵。随后被告突然扯下妻子的衣服并性侵她!中间被儿子敲门声打断一次,后面女儿也来敲门,妻子趁机躲进了厕所才避免继续被侵犯。
事发后,妻子状态正常,隔了一段时间才报警,并将此事告知母亲。男被告还曾试图要岳母劝说妻子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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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辩称妻子欲拒还迎,遭对方反驳!
妻子报警后,警方循例审讯。在这期间,被告多角度“论证”妻子是自愿跟自己发生性行为的:
①声称妻子吻了他,嘴上说“不”,却继续“诱人地”看着他,似乎在“享受”;
②事发后,妻子还能与自己同床共枕,并无异常;
③在报警前并未向家人提及性侵;
另外, 被告还指,自己与岳母通话时并没有妨碍司法公正的意图。
妻子点对点反驳被告:
①自己并不同意发生性行为,当时双腿紧拢,并要求被告停止;
②因为不想把孩子牵扯进来,只能保持正常;
③不想让别人改变自己的想法,所以报案前没有告诉任何人,报案后才告知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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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被告的姐妹,以及岳母的证词不利于被告!
妻子拿出医疗报告指:上次试图逃跑时,丈夫曾扭伤了她的膝盖!所以这次事发时,自己赶紧躲了起来。
被告的姐妹:被告曾说过为自己的失控感到羞愧。从这可以得知,他知道妻子当时没有同意发生性行为的。
岳母拿出通话时录音作证:他想要我女儿撤诉。
据通话录音显示,被告曾说:如果妻子不撤回指控,案件可能会被登报,孩子们也可能会被寄养。他还说,他“极有可能”被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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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以上种种,最终法官判定,男子有婚内强奸和有妨碍司法公正行为。案件将择日判刑。
2019年,新加坡国会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取消了婚内性侵的豁免权。这意味着,无论婚姻关系如何,强迫配偶发生性行为均被视为犯罪。
据了解,按照新加坡法律,性侵罪最高判20年监禁和罚款或鞭刑;妨碍司法公正,则可被判监禁长达七年、罚款,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