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嫌瞒骗银行开设个人户头,再把户头出租给不法人士使用,42岁男子星期三(7月12日)被控上法庭。
新加坡警察部队星期二(11日)发文告说,一名42岁男子涉嫌向银行隐瞒开设个人银行户头,并将新户头租给身份不明人士,从中牟利。该户头随后被身份不明人士用来转移逾4900元的犯罪所得。
警方是于今年五月,在调查一起涉及恶意软件,导致受害人损失银行存款的钓鱼骗案时,发现了该名男子的违法行为并展开调查。
调查显示,被告隐瞒开设个人银行户头的目的,在顺利开设新银行户头后,再将他的网络银行登录用户姓名、密码和一次性密码交给了不明人士。
该不明人士提出以每月500元为报酬租用户头两周,户头随后被用来转移逾4900元犯罪所得。
根据刑事法典第417节条文,一旦瞒骗银行开户头罪名成立,42岁男子将面临不超过三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根据滥用电脑法令,一旦罪成,将面对坐牢最长两年,或罚款最高5000元,或两者兼施。
文告指出,警方严正看待这类事件,并依法严办违例者。警方也提醒公众,为了避免涉及洗钱活动,公众应该拒绝任何想要使用自己银行户头收款或转账的请求。
若有任何有关骗案的线索,公众可拨打警方热线1800-255-0000,或上网www.police.gov.sg/iwitness提供消息,所有信息将严格保密。
公众也可上网www.scamalert.sg或拨打反诈骗热线1800-722-6688,了解更多防范骗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