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讯:高等法院周一(3月23日)裁定,推翻两名涉嫌向陆路交通管理局(LTA)总监行贿的男子的无罪判决,原因是主审地方法官在审理过程中严重疏漏,几乎全盘抄袭辩护方的书面陈述,未充分审查检方证据。
首席大法官苏达resh Menon在判决书中指出,地方法官SoH Tze Bian在撰写判决时,大量复制了被告方的辩护意见,甚至将这些内容直接当作自己的分析与结论,导致判决缺乏独立判断。
本案涉及前Tiong Seng Contractors董事Pay Teow Heng(58岁)与前上市公司Tiong Seng Holdings首席执行官Pek Lian Guan(60岁)。两人被控于2017至2018年间,向时任LTA副集团总监Henry Foo Yung Thye行贿35万新元(约合27.4万美元),以推动公司与LTA的业务合作,其中Pek被指协助Pay完成行贿。
两人原于2024年10月在地方法院获判无罪,但检方上诉至高等法院,指控SoH法官的判决几乎逐字抄录被告方的陈词,仿佛“不加思索地全盘接受”了辩护观点,却对检方的证据视而不见。
值得注意的是,SoH法官已于去年退休。首席大法官在判决中提到,这并非他首次遭遇类似批评——早在2023年9月,他就曾因“抄袭检方陈词”被首席大法官点名批评。
抄袭之严重,令人震惊
首席大法官指出,法官判决中大量段落、推理结构乃至措辞风格,均与辩护方提交的材料高度一致,甚至保留了辩护律师的对抗性语气。
“这种表达方式,若出现在律师的辩护词中尚属正常,但作为法官的判决,却必须谨慎措辞,因其后果可能极为严重。”他强调,法官对腐败调查局(CPIB)官员的诚信提出质疑,却未提供充分证据支持,这种指控不仅影响官员声誉,更可能动摇公众对CPIB的信任。
此外,法官完全忽略了“腐败推定”原则——即在贿赂案件中,除非被告能充分证明资金往来无腐败意图,否则应推定其存在腐败动机。但SoH法官不仅未提及该原则,甚至未明确说明被告是否已成功完成举证责任。
更令人失望的是,法官对检方提交的客观证据仅以一句话草草带过,却未解释为何忽略这些关键材料。在面对CPIB官员与被告之间相互矛盾的证词时,他也未能进行平衡分析,仅片面采信被告说法。
判决结果:不重审,改“重听”
考虑到该案在地方法院历时逾40天、横跨两年,若重启审判,将给双方带来巨大时间与经济负担。因此,首席大法官决定不进行重审,而是基于现有庭审记录,直接启动“全新听证程序”作为上诉审理。
他同时指出,尽管司法文书的“借鉴”并不罕见,但过度抄袭却是一种“几乎总是被诟病的糟糕实践”。其三大危害包括:
让败诉方感到未被公正倾听;
损害公众对司法系统的信任;
增加上诉法院的审查负担。
“每一次案件审理,法官都肩负着重申司法公信力的使命。当这一标准被打破,上诉法院便有责任挺身而出,明确指出问题。”首席大法官在结语中强调,“这些上诉案,恰恰就是这样一个典型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