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警方日前展开为期五天的全岛行动,针对涉嫌参与非法放贷活动的人士展开调查,共逮捕112人,年龄介于16至77岁之间,行动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至27日。
在此次行动中,刑事侦查局及七个陆上警区的警员同步展开全岛突袭。初步调查发现,其中22名嫌疑人涉嫌上门骚扰债务人,另有47名嫌疑人被怀疑担任“钱骡”,协助非法放贷集团透过自动柜员机(ATM)进行资金转账。另有一名嫌疑人涉嫌向非法放贷者提供六张SIM卡。
其余42人则被怀疑曾开设银行账户,并提供自己的ATM卡、个人密码(PIN码)及/或网银安全令牌,协助非法放贷活动。
目前,警方对所有涉案人士的调查仍在持续进行中。
根据《2008年放贷人法令》,若任何人的银行账户、ATM卡或网银令牌被用于协助非法放贷,即推定其有参与或协助非法放贷业务。首次违法者若罪成,可被判处最高四年监禁、罚款3万至30万新元,并处以不超过六下鞭刑;若涉及代表非法放贷者对债务人骚扰,首次违法者可被判处最高五年监禁、罚款5千至5万新元,并处以三至六下鞭刑。
警方强调,将持续严厉打击所有参与非法放贷活动的人员,不论其角色为何,均将依法严惩,包括那些开设或交出银行账户、提供SIM卡协助非法放贷者。
非法放贷集团往往会对借款人及其家人展开持续且危险的骚扰,包括纵火、泼漆、用铁链或单车锁锁住大门,限制住户出入。警方呼吁公众远离非法放贷集团,避免陷入恶性骚扰循环,切勿以任何形式协助或参与其活动,否则将面临严重法律后果。外国人若被发现曾向非法放贷者借款,或因协助而被定罪,其学生或工作准证将被取消,并遭遣返出境。
公众如怀疑或发现有人涉及非法放贷活动,可拨打“999”报警。
公共事务处
新加坡警察部队
2024年10月4日,下午2时5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