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警方日前展開為期五天的全島行動,針對涉嫌參與非法放貸活動的人士展開調查,共逮捕112人,年齡介於16至77歲之間,行動時間為2024年9月23日至27日。
在此次行動中,刑事偵查局及七個陸上警區的警員同步展開全島突襲。初步調查發現,其中22名嫌疑人涉嫌上門騷擾債務人,另有47名嫌疑人被懷疑擔任「錢騾」,協助非法放貸集團透過自動櫃員機(ATM)進行資金轉帳。另有一名嫌疑人涉嫌向非法放貸者提供六張SIM卡。
其餘42人則被懷疑曾開設銀行帳戶,並提供自己的ATM卡、個人密碼(PIN碼)及/或網銀安全令牌,協助非法放貸活動。
目前,警方對所有涉案人士的調查仍在持續進行中。
根據《2008年放貸人法令》,若任何人的銀行帳戶、ATM卡或網銀令牌被用於協助非法放貸,即推定其有參與或協助非法放貸業務。首次違法者若罪成,可被判處最高四年監禁、罰款3萬至30萬新元,並處以不超過六下鞭刑;若涉及代表非法放貸者對債務人騷擾,首次違法者可被判處最高五年監禁、罰款5千至5萬新元,並處以三至六下鞭刑。
警方強調,將持續嚴厲打擊所有參與非法放貸活動的人員,不論其角色為何,均將依法嚴懲,包括那些開設或交出銀行帳戶、提供SIM卡協助非法放貸者。
非法放貸集團往往會對借款人及其家人展開持續且危險的騷擾,包括縱火、潑漆、用鐵鏈或單車鎖鎖住大門,限制住戶出入。警方呼籲公眾遠離非法放貸集團,避免陷入惡性騷擾循環,切勿以任何形式協助或參與其活動,否則將面臨嚴重法律後果。外國人若被發現曾向非法放貸者借款,或因協助而被定罪,其學生或工作準證將被取消,並遭遣返出境。
公眾如懷疑或發現有人涉及非法放貸活動,可撥打「999」報警。
公共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4年10月4日,下午2時5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