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挪用客户1100万元 律师被取消资格12年后复职

高庭。(图:CNA)
本地一名律师因未能监督其律师事务所的账目,导致合伙人挪用超过1100万元,在2011年被取消律师资格,12年后终于复职。
新传媒英文新闻网CNA报道,这名律师Mohd Sadique Ibrahim Marican前天(5日)获复职为最高法院辩护人和律师。
他在2004年和合伙人Zulkifli Mohd Amin一同创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负责管理客户和公司账户,他则负责员工工资和客户账户余额的月度审查工作。
2007年11月19日,Sadique发现客户和公司的户口额度被透支,隔天合伙人就带着超过80名客户的资金逃逸。
法庭在2011年因Sadique允许合伙人独自管理公司资金,且没有进行定期检查,认为他失职并“严重违反专业责任”,除去他的律师资格。
合伙人潜逃后,Sadique和律师事务所安排把超过100万元的资金还给顾客,但他无法偿还所有的金额,在2010年宣布破产。
在接下来的12年里,他每个月付款约1000元,直到2022年脱离穷籍。
他也在2013年患上癌症,2015年病情复发。
三司前天裁定,Sadique已完全改过自新,恢复他的职务不会损害对公众利益的保护或法律界的声誉。
他的复职条件是,恢复执业资格一年内,不得成为任何律师事务所的独资业主、合伙人或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