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境外补税”再次刷屏新加坡新移民和朋友们的朋友圈。

很多人都知道现在“境外收入”也要征税。
但是哪些收入属于“境外收入”?哪些要补税?得补多少?
对于长期在中国、新加坡工作生活的人,又有哪些税是可以避免双重征税的?
椰子为大家深扒新加坡、中国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只要你是中国或新加坡的税务居民,这份协定就对你有效。
不管你是个人,还是公司;
不管你是在中国赚钱,还是在新加坡赚钱;
只要你的“税务身份”属于中方或新方,这份协定就管得到你。
它解决的核心问题只有一个:
同一笔收入,不能被新加坡、中国两国各收一次税。
今天这份说明十分重要。有需要的朋友记得转发收藏↓

具体协定细节如下👇
1
这份协议给谁用
这份协议就是解决“中国和新加坡两边都有税”的问题。
只要你是:
中国税务居民
或新加坡税务居民
你在中、新两国之间产生的收入(工资、投资收益、生意收入等),就适用这份协议。
它不是给“游客”用的,是给“长期生活、工作、投资在两地的人”用的。
所以如果有人跟你说:
“我人不在中国,就和中国税务没关系了。”
“我有新加坡身份,中国就管不到我了。”

图源:shanghai specials
别信。因为账不是这么算的,税务看的是“税收居民身份”,不是护照。比如:
你长期在新加坡工作,但:
在中国有家庭
在中国有房产
一年回国时间多
主要经济利益仍在中国
那你依然可能被认定为中国税务居民。
结你在新加坡赚的钱,中国税务局依然有权过问。
所以境外收入要不要补税,或者适不适用避免两边征税协定。你要先搞清楚一件事:
我在税务上,到底属于谁的人?
也就是:
我是不是中国税务居民?
我是不是新加坡税务居民?
有没有可能“同时被两边认定”?
2
适用哪些税
本协定适用于对所得征收的一切税收,不论其征收方式如何。
中国方面包括:
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
新加坡方面包括:
所得税(Income Tax)
不包括:
增值税
消费税(GST)
关税
简单理解:这份协议只管“赚了多少钱要不要交税”,不管你买东西、过海关、消费交不交税。
所以:
工资
生意利润
投资收益
租金
这些算
但:
GST
消费税
海关税
不算在里面
3
谁算税务居民
谁算中国税务居民,谁算新加坡税务居民,按各自国家法律认定。如果一个人同时符合两个国家的“税务居民”标准,就要用下面的顺序来判定:
看他有没有“永久住所”,在哪一国
看他“生活和经济联系更紧密”在哪一国
看他“常住在哪个国家”
看他是哪国国籍
实在分不出来,由两国税务机关协商决定
简单理解:如果你跟两边都关系密切,那么那就要排优先级:
房子在哪
家人在哪
钱主要在哪
人长期住哪
护照是哪国
一层一层往下判断。
4
哪些跨国生意适用
如果一家公司的业务在另一个国家有:
办公室
工厂
分公司
工地
长期经营场所
就算在对方国家“设立了常设机构”,该国有权对它的营业利润征税。
简单理解:
你要是公司注册在中国,但在新加坡有办公室、有员工、有业务,那新加坡就有权对你“在新加坡赚的钱”收税,不是说你公司在中国注册就全部归中国管。
但是注意了,以下情况不算“常设机构”:
只是存货
只是展示商品
只是收集信息
只是做广告
只是临时辅助活动
也就是说,不是你在一个国家“有点存在感”,就要交企业税。
比如:
放仓库
摆样品
市场调研
广告宣传
这些只是“准备工作”,不算真正做生意,不会立刻触发企业纳税义务。
5
不动产所得
一个人在另一国拥有的不动产(比如房子、土地)所取得的收入,可以由不动产所在国征税。包括:
房租
农业收入
林业收入
土地使用收益
即房子在哪个国家,就在哪个国家交税。

图源:the straits times
比如:
你是中国人,在新加坡买了房出租,
租金收入 → 新加坡有权收税。
反过来:
新加坡人,在中国买房出租,
租金收入 → 中国有权收税。
这个原则很简单:“房子不走人,税跟着房子走。”
6
航运和航空运输所得
如果你公司是做国际航运、国际航空的:
不是看飞机、船飞到哪里
不是看乘客来自哪里
而是看:公司真正的管理中心在哪
管理中心在哪个国家,税就归哪个国家。这是国际通用规则,避免一趟航班被多个国家同时收税。
7
关联企业
这条是专门防“左手倒右手逃税”的。
如果两家公司因为关联关系,人为调整价格、转移利润,税务机关可以按“正常市场价格”重新计算税。
比如:
中国公司卖货给新加坡子公司,市场价 100,你内部只算 20,把利润都留在低税国家。
税局有权说:“不行,得按 100 来算税。”
8
股息(分红)
凡是:
股票分红
股权分红
只要法律上当作“分红”处理的收入都算。 不是借钱利息,不是工资,是“分红”。
官方意思:
股息可以在支付国征税,但税率有限制;
居民国也可以对该收入征税,并给予抵免。
这就是说两边都有资格管这笔钱。
即你在新加坡买股票,拿到分红:
新加坡可能会预扣一点税
中国作为你税务居民国,也可能要算入你收入
但中国会允许你把“已在新加坡交过的税”拿来抵扣
避免“交两次完整税”。所以不是免税,而是“少交一次”。

图源:singapore business review
那么公司所在国,最多只能收多少? 公司所在国收税是有“封顶线”的: 如果你是“大股东公司”,也就是如果你直接持有对方公司 ≥25% 股权,那公司所在国最多只能收你 5% 其他所有情况(包括普通人),最多只能收你 10%。 此外,公司交税和你交税是两回事。 公司已经交过企业所得税≠你拿分红不用交税 公司赚的钱先交公司税 你从公司拿走的钱再交个人分红税 这是两条完全不同的线。 但如果你其实是在“海外做生意”,不是纯投资。并且在国外:
有公司
有办公室
有团队
有长期业务
你拿分红只是“把生意利润转回来”。 那这笔钱: 税务上不按“分红”算, 而按“企业经营收入”算, 要走企业利润那一套规则,不走分红这一条。
9
利息
这里的利息包括:
存款利息
贷款利息
国债利息
债券利息
公司债
附带的溢价、奖金
只要是“债权产生的收入”,统统算利息。 但有一个不算:迟交罚款产生的滞纳金,不算利息。
官方意思:
利息收入也可以在来源国征税,但税率有上限;
居民国也可以征税,并提供抵免。
即假如你把钱借给新加坡公司,对方付你利息,新加坡可以收一点税;
中国作为你税务居民国,也可能要算你这笔收入,但你能抵扣已经在新加坡交过的部分。
逻辑和股息一模一样。

图源:finews asia
如果是存钱发生的利息,则:
你是新加坡税务居民,
钱存在中国银行, 利息来自中国, 新加坡有权对这笔利息征税。 利息来源国(利息产生的国家)也可以对这笔利息征税,但税率不能超过上限: (a) 如果收利息的是银行或金融机构 → 不超过 7% (b) 其他所有情况,包括普通人/公司 → 不超过 10% 也就是说这笔钱:
居民国可以收税
来源国也可以收税
但来源国不能乱收,税率被封死了
10
特许权使用费
版权、专利、商标、技术使用费,可以在来源国征税,税率受限制;居民国给予税收抵免。
举个例子,比如你把一个技术授权给新加坡公司用,他们每年给你“使用费”,那么——
新加坡有权收一部分税;
中国在你报税时,允许你抵扣这部分已交税款。
这条特别常见于:
科技公司
IP授权
跨国品牌合作
因此不管是房子、船、飞机、分红、利息、技术费,每一种收入都有:
谁先收
谁补收
怎么抵扣
目的是让你只交一次“完整税”,不是两国各交一整份。
11
资本利得(卖资产赚的钱)
转让财产取得的收益,通常由财产所在地或转让人居住国征税,不同类型资产规则不同。
即你卖东西赚钱,税看你卖的是什么:
卖房子 → 房子在哪个国家,就在哪个国家交税
卖公司股份、股票 → 主要看你是哪个国家的税务居民
比如:
中国人,在新加坡卖房赚了钱。→ 新加坡收税
中国人,在新加坡卖股票赚钱→ 通常算中国收入,中国征税(是否实际征要看中国税法)
简单理解就是房产看“房子位置”,金融资产看“人”。
12
受雇所得(打工工资)
工资一般在工作实际发生地征税;
但如果满足“短期工作三条件”,可以只在居民国交税。
三个条件是:
在对方国家停留不超过 183 天
工资不是由对方国家的公司支付
工资不是由对方国家的机构承担
同时满足 → 只在居民国交税。

图源:singapore business review
举个例子,你是中国人,去新加坡短期出差。如果:
呆不到半年
工资还是中国公司发
成本也是中国公司出
那么:
→ 新加坡不收你税
→ 你只在中国报税
但如果:
在新加坡长期工作
工资由新加坡公司发
那么:
→ 新加坡要收税
→ 中国不再重复收(通过协定避免双重征税)
13
董事费
公司董事从公司拿到的报酬,可在公司所在地国家征税。
假如你是中国人,做新加坡公司的董事:
→ 董事费,新加坡可以收税
你是新加坡人,做中国公司的董事:
→ 董事费,中国可以收税
跟你住哪没太大关系,跟“公司在哪”关系更大。
14
艺术家和运动员
演艺人员、运动员的收入,在演出或比赛发生地征税。
假如明星来新加坡开演唱会→ 新加坡收税
新加坡运动员来中国比赛→ 中国收税
这类钱“现场赚,现场交”。
15
养老金
私人养老金一般只在居民国征税。
你以后退休了:
如果你是中国税务居民→ 养老金主要在中国交税
如果你是新加坡税务居民→ 在新加坡处理
也就是说,不管你是卖资产、打工、当董事、表演、退休,每一种钱,税都跟着最合理的一方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