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境外補稅」再次刷屏新加坡新移民和朋友們的朋友圈。

很多人都知道現在「境外收入」也要徵稅。
但是哪些收入屬於「境外收入」?哪些要補稅?得補多少?
對於長期在中國、新加坡工作生活的人,又有哪些稅是可以避免雙重徵稅的?
椰子為大家深扒新加坡、中國避免雙重徵稅協定。

只要你是中國或新加坡的稅務居民,這份協定就對你有效。
不管你是個人,還是公司;
不管你是在中國賺錢,還是在新加坡賺錢;
只要你的「稅務身份」屬於中方或新方,這份協定就管得到你。
它解決的核心問題只有一個:
同一筆收入,不能被新加坡、中國兩國各收一次稅。
今天這份說明十分重要。有需要的朋友記得轉發收藏↓

具體協定細節如下👇
1
這份協議給誰用
這份協議就是解決「中國和新加坡兩邊都有稅」的問題。
只要你是:
中國稅務居民
或新加坡稅務居民
你在中、新兩國之間產生的收入(工資、投資收益、生意收入等),就適用這份協議。
它不是給「遊客」用的,是給「長期生活、工作、投資在兩地的人」用的。
所以如果有人跟你說:
「我人不在中國,就和中國稅務沒關係了。」
「我有新加坡身份,中國就管不到我了。」

圖源:shanghai specials
別信。因為帳不是這麼算的,稅務看的是「稅收居民身份」,不是護照。比如:
你長期在新加坡工作,但:
在中國有家庭
在中國有房產
一年回國時間多
主要經濟利益仍在中國
那你依然可能被認定為中國稅務居民。
結你在新加坡賺的錢,中國稅務局依然有權過問。
所以境外收入要不要補稅,或者適不適用避免兩邊徵稅協定。你要先搞清楚一件事:
我在稅務上,到底屬於誰的人?
也就是:
我是不是中國稅務居民?
我是不是新加坡稅務居民?
有沒有可能「同時被兩邊認定」?
2
適用哪些稅
本協定適用於對所得徵收的一切稅收,不論其徵收方式如何。
中國方面包括:
個人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
新加坡方面包括:
所得稅(Income Tax)
不包括:
增值稅
消費稅(GST)
關稅
簡單理解:這份協議只管「賺了多少錢要不要交稅」,不管你買東西、過海關、消費交不交稅。
所以:
工資
生意利潤
投資收益
租金
這些算
但:
GST
消費稅
海關稅
不算在裡面
3
誰算稅務居民
誰算中國稅務居民,誰算新加坡稅務居民,按各自國家法律認定。如果一個人同時符合兩個國家的「稅務居民」標準,就要用下面的順序來判定:
看他有沒有「永久住所」,在哪一國
看他「生活和經濟聯繫更緊密」在哪一國
看他「常住在哪個國家」
看他是哪國國籍
實在分不出來,由兩國稅務機關協商決定
簡單理解:如果你跟兩邊都關係密切,那麼那就要排優先級:
房子在哪
家人在哪
錢主要在哪
人長期住哪
護照是哪國
一層一層往下判斷。
4
哪些跨國生意適用
如果一家公司的業務在另一個國家有:
辦公室
工廠
分公司
工地
長期經營場所
就算在對方國家「設立了常設機構」,該國有權對它的營業利潤徵稅。
簡單理解:
你要是公司註冊在中國,但在新加坡有辦公室、有員工、有業務,那新加坡就有權對你「在新加坡賺的錢」收稅,不是說你公司在中國註冊就全部歸中國管。
但是注意了,以下情況不算「常設機構」:
只是存貨
只是展示商品
只是收集信息
只是做廣告
只是臨時輔助活動
也就是說,不是你在一個國家「有點存在感」,就要交企業稅。
比如:
放倉庫
擺樣品
市場調研
廣告宣傳
這些只是「準備工作」,不算真正做生意,不會立刻觸發企業納稅義務。
5
不動產所得
一個人在另一國擁有的不動產(比如房子、土地)所取得的收入,可以由不動產所在國徵稅。包括:
房租
農業收入
林業收入
土地使用收益
即房子在哪個國家,就在哪個國家交稅。

圖源:the straits times
比如:
你是中國人,在新加坡買了房出租,
租金收入 → 新加坡有權收稅。
反過來:
新加坡人,在中國買房出租,
租金收入 → 中國有權收稅。
這個原則很簡單:「房子不走人,稅跟著房子走。」
6
航運和航空運輸所得
如果你公司是做國際航運、國際航空的:
不是看飛機、船飛到哪裡
不是看乘客來自哪裡
而是看:公司真正的管理中心在哪
管理中心在哪個國家,稅就歸哪個國家。這是國際通用規則,避免一趟航班被多個國家同時收稅。
7
關聯企業
這條是專門防「左手倒右手逃稅」的。
如果兩家公司因為關聯關係,人為調整價格、轉移利潤,稅務機關可以按「正常市場價格」重新計算稅。
比如:
中國公司賣貨給新加坡子公司,市場價 100,你內部只算 20,把利潤都留在低稅國家。
稅局有權說:「不行,得按 100 來算稅。」
8
股息(分紅)
凡是:
股票分紅
股權分紅
只要法律上當作「分紅」處理的收入都算。 不是借錢利息,不是工資,是「分紅」。
官方意思:
股息可以在支付國徵稅,但稅率有限制;
居民國也可以對該收入徵稅,並給予抵免。
這就是說兩邊都有資格管這筆錢。
即你在新加坡買股票,拿到分紅:
新加坡可能會預扣一點稅
中國作為你稅務居民國,也可能要算入你收入
但中國會允許你把「已在新加坡交過的稅」拿來抵扣
避免「交兩次完整稅」。所以不是免稅,而是「少交一次」。

圖源:singapore business review
那麼公司所在國,最多只能收多少? 公司所在國收稅是有「封頂線」的: 如果你是「大股東公司」,也就是如果你直接持有對方公司 ≥25% 股權,那公司所在國最多只能收你 5% 其他所有情況(包括普通人),最多只能收你 10%。 此外,公司交稅和你交稅是兩回事。 公司已經交過企業所得稅≠你拿分紅不用交稅 公司賺的錢先交公司稅 你從公司拿走的錢再交個人分紅稅 這是兩條完全不同的線。 但如果你其實是在「海外做生意」,不是純投資。並且在國外:
有公司
有辦公室
有團隊
有長期業務
你拿分紅只是「把生意利潤轉回來」。 那這筆錢: 稅務上不按「分紅」算, 而按「企業經營收入」算, 要走企業利潤那一套規則,不走分紅這一條。
9
利息
這裡的利息包括:
存款利息
貸款利息
國債利息
債券利息
公司債
附帶的溢價、獎金
只要是「債權產生的收入」,統統算利息。 但有一個不算:遲交罰款產生的滯納金,不算利息。
官方意思:
利息收入也可以在來源國徵稅,但稅率有上限;
居民國也可以徵稅,並提供抵免。
即假如你把錢借給新加坡公司,對方付你利息,新加坡可以收一點稅;
中國作為你稅務居民國,也可能要算你這筆收入,但你能抵扣已經在新加坡交過的部分。
邏輯和股息一模一樣。

圖源:finews asia
如果是存錢發生的利息,則:
你是新加坡稅務居民,
錢存在中國銀行, 利息來自中國, 新加坡有權對這筆利息徵稅。 利息來源國(利息產生的國家)也可以對這筆利息徵稅,但稅率不能超過上限: (a) 如果收利息的是銀行或金融機構 → 不超過 7% (b) 其他所有情況,包括普通人/公司 → 不超過 10% 也就是說這筆錢:
居民國可以收稅
來源國也可以收稅
但來源國不能亂收,稅率被封死了
10
特許權使用費
版權、專利、商標、技術使用費,可以在來源國徵稅,稅率受限制;居民國給予稅收抵免。
舉個例子,比如你把一個技術授權給新加坡公司用,他們每年給你「使用費」,那麼——
新加坡有權收一部分稅;
中國在你報稅時,允許你抵扣這部分已交稅款。
這條特別常見於:
科技公司
IP授權
跨國品牌合作
因此不管是房子、船、飛機、分紅、利息、技術費,每一種收入都有:
誰先收
誰補收
怎麼抵扣
目的是讓你只交一次「完整稅」,不是兩國各交一整份。
11
資本利得(賣資產賺的錢)
轉讓財產取得的收益,通常由財產所在地或轉讓人居住國徵稅,不同類型資產規則不同。
即你賣東西賺錢,稅看你賣的是什麼:
賣房子 → 房子在哪個國家,就在哪個國家交稅
賣公司股份、股票 → 主要看你是哪個國家的稅務居民
比如:
中國人,在新加坡賣房賺了錢。→ 新加坡收稅
中國人,在新加坡賣股票賺錢→ 通常算中國收入,中國徵稅(是否實際征要看中國稅法)
簡單理解就是房產看「房子位置」,金融資產看「人」。
12
受僱所得(打工工資)
工資一般在工作實際發生地徵稅;
但如果滿足「短期工作三條件」,可以只在居民國交稅。
三個條件是:
在對方國家停留不超過 183 天
工資不是由對方國家的公司支付
工資不是由對方國家的機構承擔
同時滿足 → 只在居民國交稅。

圖源:singapore business review
舉個例子,你是中國人,去新加坡短期出差。如果:
呆不到半年
工資還是中國公司發
成本也是中國公司出
那麼:
→ 新加坡不收你稅
→ 你只在中國報稅
但如果:
在新加坡長期工作
工資由新加坡公司發
那麼:
→ 新加坡要收稅
→ 中國不再重複收(通過協定避免雙重徵稅)
13
董事費
公司董事從公司拿到的報酬,可在公司所在地國家徵稅。
假如你是中國人,做新加坡公司的董事:
→ 董事費,新加坡可以收稅
你是新加坡人,做中國公司的董事:
→ 董事費,中國可以收稅
跟你住哪沒太大關係,跟「公司在哪」關係更大。
14
藝術家和運動員
演藝人員、運動員的收入,在演出或比賽發生地徵稅。
假如明星來新加坡開演唱會→ 新加坡收稅
新加坡運動員來中國比賽→ 中國收稅
這類錢「現場賺,現場交」。
15
養老金
私人養老金一般只在居民國徵稅。
你以後退休了:
如果你是中國稅務居民→ 養老金主要在中國交稅
如果你是新加坡稅務居民→ 在新加坡處理
也就是說,不管你是賣資產、打工、當董事、表演、退休,每一種錢,稅都跟著最合理的一方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