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一名新加坡国家队(Team Singapore)运动员被指控在17岁时对一名12岁女孩实施性犯罪。
由于涉嫌犯罪时被告未满18岁,根据《儿童和青少年法案》,其身份不予公开。
该被告面临两项强奸指控以及一项通过亲吻唇部与儿童进行猥亵行为的指控。
这三项指控均源于发生在武吉巴督(Bukit Batok)某住宅区的一起事件。
根据法庭记录,被告是通过网络结识该受害者的。
目前法院已发布禁令,以保护受害者的身份隐私。
在回应CNA的查询时,与该运动员所属运动项目相关的协会表示,他们在7月2日获悉了相关指控。
当时被告回到了法庭,以便对其案件进行进一步提及。
相关协会表示:“在等待法院审理结果以及我们对此事进行内部审查期间,我们已立即暂停对其的运动员资助(carding support)。”
“我们非常严肃地对待此类事件。新加坡国家队的运动员应当维持高标准的行为准则。一旦发现运动员未能达到这些标准,我们将毫不犹豫地采取适当的纪律处分。”
该案已推迟至7月30日审理。
如果强奸罪名成立,被告最高可被判处20年监禁,并处以罚款或鞭刑。
如果被判定与儿童进行猥亵行为,最高可被判处七年监禁,罚款最高1万新加坡元,或两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