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法律里,发生性行为的法定年龄是16 岁!
但不少人却误解了这条法律,一美籍韩男就借此做出了犯法的事情!
花150新元嫖未成年17岁少女 美籍韩男喜提10周牢饭
近日一案审判,被告是一个42岁的美籍韩国男子。
据案件调查,该男子目前是一家小学网络上课平台的股东,近年来打算发展自己的创业之路。
创业区域在东南亚国家,比如缅甸及越南的事业。
看起来如此上进的创业家,却在某天被告在公共厕所嫖17岁未成年少女!
调查发现,该男子去年初上网买女子穿过的内裤后认识了这个17岁少女。
之后便询问对方是否卖淫。

图源:新明日报
对方当时说自己只有17岁,但该男子还是坚持开价!
案件显示,对方是一个身世悲惨的孩子。自己母亲患肺炎后去世,又遭到了继父抛弃,目前是住在收容所里。
这样情况下,对方答应了该男子想口*的性要求,提出再加内裤,共收180新元。
不过该男子当时觉得"太贵",就进行讨价还价。 最终两人以150新元成交,并在该男子丹戎巴葛办公室外残障人士厕所内完成交易!
因事情后续败露,该男子被告上了法庭。
主控官指出,虽然女生案发时快满18岁,但被告明知道对方未成年还犯案,请求法官判被告坐牢14至16周!
罪犯曾研究是否犯法 误解16岁能卖淫,要求从轻发落
主控官的请求发出后,该男子聘请代理律师去"求情"! 代理律师指出,有两个原因可从轻发落。
一是:该男子不是故意找雏妓,而是进行其他交易时顺口一问。
二是:该男子误解16岁就能卖淫,之前在得知对方17岁时,就研究过是否犯法,在查到16岁合法性行为后才犯案。
最后的一点,代理律师指出该男子儿时经历太惨,导致患上了精神病,先在积极接受治疗,不再犯案。

图源:网络
虽然听起来"言之凿凿",但法律就是法律。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最后法官下判,指出不知对方年龄不是减轻刑罚理由,但念在被告真心悔过,终判坐牢10周!
椰子的小伙伴们,你对这起事件怎么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