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讯)7月1日起,新加坡消费者和企业从国外自行进口,供自用的六类受管制电器,须事先向国家环境局注册;不符合节能标准的受管制电器,将全面禁止在新加坡包括各大网络平台刊登广告。
《联合早报》报导,受管制的电器产品,包括冷气机、冰箱、衣服烘干机、电视机、家用热水器及三相异步电动机。
国家环境局发文告指出,下月起,用户在进口受管制电器供自用前,须在环境局网站https://go.gov.sg/elsportal注册。
注册申请会在七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一旦获批,用户将颁发注册证书 ,有效期为三年,并可续期。管制产品的注册费及后续更新费用皆免费。
新加坡国会在4月8日通过节能(修正)法案,根据法案,消费者通过网购平台进口不符合新加坡节能标准的电器,每次违规进口最高可罚款1万元(约3万1000令吉)。
目前,只有在新加坡售卖的进口受管制电器,须符合最基本耗能标准以及强制性能源标签计划。企业和家庭用户自行进口自用的受管制电器,不涵盖在内。

新要求生效后,个人和企业用户在注册要自用的进口受管制电器前,须确保相关电器符合最基本耗能标准。
7月1日起,不合规的受管制电器,也不准在新加坡包括网络平台刊登广告,以确保不会推销给新加坡用户。
此外,视觉类广告,须在产品图片或描述旁标示能源节能标签,以清楚展示电器的能源效率。
另一方面,居住在组屋的公民及永久居民,及居住在私人住宅的公民家庭,可通过气候友善家庭计划下推出的气候优惠券,选购符合条件的节能受管制电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