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5月21日至27日,新加坡警察部队(SPF)、移民与关卡局(ICA)、中央肃毒局(CNB)、新加坡海关(Customs)、国家公园局(NParks)以及卫生科学局(HSA)联合开展了一项跨部门执法行动,覆盖陆路、航空及海路的各个关卡。
此次行动是各执法机构持续努力的一部分,旨在侦测并打击违反新加坡跨境现金申报制度(CBCRR)及其他非法跨境活动的行为。在为期一周的行动中,执法部门在各关卡对旅客及车辆实施了加强检查。超过19,000名旅客和1,600辆车辆被纳入检查范围,逾26,000件行李及随身包也接受了扫描或搜查。
跨境现金申报违规案件
共有14名旅客在进出新加坡时,携带超过2万新元(或等值外币)的现金未申报或申报不实,被当场查获:
5月21日,四名年龄介于26至71岁的外籍男性旅客,分别被查出携带总额介于20,700至380,139新元不等的多种外币现金进出新加坡,但未如实申报或完全未申报。
5月22日,两名分别为47岁男性及49岁女性的外籍旅客,分别被查出未申报即携带价值51,776新元及29,261新元的多种外币现金进入新加坡。
5月23日,一名55岁的外籍男性旅客,在申报携带总额为399,965新元及1,621令吉的现金入境时,申报内容不实。该笔现金涉嫌源自其无牌放贷活动。
5月24日,三名年龄介于45至63岁的外籍男性旅客,分别被查出未申报即携带总额介于22,938至541,000新元不等的多种外币现金进出新加坡。
5月25日,一名42岁的外籍男性旅客,被查出未申报即携带总额为30,416新元的多种外币现金进入新加坡。
5月26日,一名54岁的外籍男性旅客,被查出未申报即携带总额为28,480新元的多种外币现金进入新加坡。
5月27日,两名分别为77岁及33岁的外籍男性旅客,分别被查出未申报即携带总额为23,409新元及36,140新元的多种外币现金进入新加坡。
上述14名旅客中,4人接获警告通知书,7人被处以合计27,000新元的罚款,其余3人正接受进一步调查。其中一名被调查者已因涉嫌持有犯罪所得财产,被控违反《1992年防止贿赂、毒品贩运及其他严重犯罪(利益充公)法令》第54(1)(c)条,可依同法第54(5)条追究刑责。
新加坡警察部队商业事务局主任蔡大卫表示:“跨境现金走私是犯罪分子洗钱的常见手法。新加坡对此绝不容忍。我们拥有健全的跨境现金申报制度,能够侦测并拦截可疑的现金或无记名可转让票据流动。违规者可能面临罚款,甚至刑事起诉。任何未如实完整申报进出新加坡现金流动的行为,都将受到严格执法。”
自2024年5月13日起,跨境现金违规的处罚已加强,以提升阻吓力。公众须知,虽然进出新加坡的现金或无记名可转让票据金额不受限制,但若总值超过2万新元(或等值外币),则必须依法申报。旅客可在进出新加坡前72小时内,通过以下方式提交电子申报:
下载MyICA手机应用,并选择“提交现金(CBNI)申报”;或
通过ICA官网链接https://go.gov.sg/cbnideclaration进行申报。
对于入境新加坡的旅客,可在MyICA手机应用或ICA官网成功提交新加坡入境卡(SGAC)后,于“其他申报”栏目中选择“提交现金(CBNI)申报”。
警方提醒,未申报或申报不实超过2万新元的现金流动,属违法行为,可依《1992年防止贿赂、毒品贩运及其他严重犯罪(利益充公)法令》第60(2)条被判处最高5万新元罚款、最长三年监禁,或两者并罚。此外,执法部门可就涉案现金发出充公令。更多跨境现金申报资讯,可浏览警方官网(www.police.gov.sg/Advisories/Crime/Commercial Crimes/Suspicious-Transaction-Reporting-Office)。
海关违规案件
另有153名旅客因未申报并缴付税款而被查获,涉及项目包括:
香烟或烟草制品;
超出免税额度的酒类;及/或
超出消费税进口免税额度的物品,如纪念品与礼品。
此次行动共查获未缴税款总额为10,754新元,累计处以35,165新元的罚款。个案包括一名旅客携带20包未缴税香烟,另一名旅客携有未申报的奢侈品及POPMART玩具,还有一名旅客携带超出免税额度的四升中国白酒。所有案件均已通过罚款方式处理。
根据《海关法令》,任何涉嫌欺诈逃税或消费税的个人,最高可被处以逃税金额20倍的罚款,或最长两年监禁。
旅客须自行负责准确完整地申报应税物品。为避免处罚,建议旅客可于抵达前三天内,通过Customs@SG网上应用(亦可通过MyICA手机应用使用)提交申报并缴税。所有香烟及烟草制品须符合标准化包装规定,不符合者将在关卡被没收处理。
违反《烟草(广告与销售管制)法令》案件
2025年5月26日,五名年龄介于26至45岁的男性旅客在入境时被查出携带电子烟。卫生科学局人员当场没收五支电子烟,并对涉事旅客处以罚款。
守护新加坡边境
移民与关卡局强调,守护新加坡边境安全始终是首要任务。ICA将持续与各相关执法部门合作,侦测并阻吓走私活动,确保国家安全。
附件——CNB、NParks与HSA相关罪行的处罚及提醒
CNB(中央肃毒局)提醒
新加坡对受管制毒品采取零容忍政策。根据《滥用毒品法令》(MDA),任何人在新加坡境内消费、持有、贩运、进出口受管制毒品或含此类成分的产品,即使微量,均属违法。在各关卡,执法人员可对旅客进行检查,以侦测并阻吓毒品走私与滥用行为。任何被发现吸食或走私受管制毒品者,将依法处理。
CNB提醒公众,即使在海外也应远离毒品。根据《滥用毒品法令》,任何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若在海外吸食受管制毒品,将被视为在新加坡境内犯罪,须负法律责任。
NParks(国家公园局)提醒
新加坡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缔约国,致力于遏制非法濒危物种贸易。根据《濒危物种(进出口)法令》,个人非法进口CITES附录I物种(如犀牛角、印度星龟),最高可被处以每件10万新元罚款及最长六年监禁(罚款总额不超过50万新元,或所有物种市价总额,以较高者为准)。非法进口附录II及III物种(如网纹蟒、沉香木),最高可被处以每件5万新元罚款及最长四年监禁(罚款总额上限同上)。
HSA(卫生科学局)提醒
电子烟在新加坡属违法产品。根据《烟草(广告与销售管制)法令》,持有、使用或购买电子烟,最高可被处以2,000新元罚款。进口、分销、销售或意图销售电子烟及其组件,均为刑事罪行。初犯者最高可被罚款1万新元,或监禁六个月,或两者并罚;再犯者最高可被罚款2万新元,或监禁一年,或两者并罚。所有违禁烟草产品将被没收。公众若发现非法持有、使用、购买、进口、分销、销售或意图销售电子烟的行为,可于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至下午5:30)致电HSA烟草管制组:6684 2036 或 6684 2037。更多有关电子烟危害的资讯,可点击此处了解。
联合执法行动照片
各执法机构检查现场







一名旅客因未申报其应缴消费税物品(包括收藏玩具及一双品牌鞋),总值超出其进口免税额度,遭查获。[照片:新加坡海关] ▼

一名旅客未申报其携带的四升超出免税额度的中国白酒。[照片:新加坡海关] ▼

公共事务处
新加坡警察部队
2025年5月31日,下午6时5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