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5月21日至27日,新加坡警察部隊(SPF)、移民與關卡局(ICA)、中央肅毒局(CNB)、新加坡海關(Customs)、國家公園局(NParks)以及衛生科學局(HSA)聯合開展了一項跨部門執法行動,覆蓋陸路、航空及海路的各個關卡。
此次行動是各執法機構持續努力的一部分,旨在偵測並打擊違反新加坡跨境現金申報制度(CBCRR)及其他非法跨境活動的行為。在為期一周的行動中,執法部門在各關卡對旅客及車輛實施了加強檢查。超過19,000名旅客和1,600輛車輛被納入檢查範圍,逾26,000件行李及隨身包也接受了掃描或搜查。
跨境現金申報違規案件
共有14名旅客在進出新加坡時,攜帶超過2萬新元(或等值外幣)的現金未申報或申報不實,被當場查獲:
5月21日,四名年齡介於26至71歲的外籍男性旅客,分別被查出攜帶總額介於20,700至380,139新元不等的多種外幣現金進出新加坡,但未如實申報或完全未申報。
5月22日,兩名分別為47歲男性及49歲女性的外籍旅客,分別被查出未申報即攜帶價值51,776新元及29,261新元的多種外幣現金進入新加坡。
5月23日,一名55歲的外籍男性旅客,在申報攜帶總額為399,965新元及1,621令吉的現金入境時,申報內容不實。該筆現金涉嫌源自其無牌放貸活動。
5月24日,三名年齡介於45至63歲的外籍男性旅客,分別被查出未申報即攜帶總額介於22,938至541,000新元不等的多種外幣現金進出新加坡。
5月25日,一名42歲的外籍男性旅客,被查出未申報即攜帶總額為30,416新元的多種外幣現金進入新加坡。
5月26日,一名54歲的外籍男性旅客,被查出未申報即攜帶總額為28,480新元的多種外幣現金進入新加坡。
5月27日,兩名分別為77歲及33歲的外籍男性旅客,分別被查出未申報即攜帶總額為23,409新元及36,140新元的多種外幣現金進入新加坡。
上述14名旅客中,4人接獲警告通知書,7人被處以合計27,000新元的罰款,其餘3人正接受進一步調查。其中一名被調查者已因涉嫌持有犯罪所得財產,被控違反《1992年防止賄賂、毒品販運及其他嚴重犯罪(利益充公)法令》第54(1)(c)條,可依同法第54(5)條追究刑責。
新加坡警察部隊商業事務局主任蔡大衛表示:「跨境現金走私是犯罪分子洗錢的常見手法。新加坡對此絕不容忍。我們擁有健全的跨境現金申報制度,能夠偵測並攔截可疑的現金或無記名可轉讓票據流動。違規者可能面臨罰款,甚至刑事起訴。任何未如實完整申報進出新加坡現金流動的行為,都將受到嚴格執法。」
自2024年5月13日起,跨境現金違規的處罰已加強,以提升阻嚇力。公眾須知,雖然進出新加坡的現金或無記名可轉讓票據金額不受限制,但若總值超過2萬新元(或等值外幣),則必須依法申報。旅客可在進出新加坡前72小時內,通過以下方式提交電子申報:
下載MyICA手機應用,並選擇「提交現金(CBNI)申報」;或
通過ICA官網連結https://go.gov.sg/cbnideclaration進行申報。
對於入境新加坡的旅客,可在MyICA手機應用或ICA官網成功提交新加坡入境卡(SGAC)後,於「其他申報」欄目中選擇「提交現金(CBNI)申報」。
警方提醒,未申報或申報不實超過2萬新元的現金流動,屬違法行為,可依《1992年防止賄賂、毒品販運及其他嚴重犯罪(利益充公)法令》第60(2)條被判處最高5萬新元罰款、最長三年監禁,或兩者並罰。此外,執法部門可就涉案現金髮出充公令。更多跨境現金申報資訊,可瀏覽警方官網(www.police.gov.sg/Advisories/Crime/Commercial Crimes/Suspicious-Transaction-Reporting-Office)。
海關違規案件
另有153名旅客因未申報並繳付稅款而被查獲,涉及項目包括:
香煙或煙草製品;
超出免稅額度的酒類;及/或
超出消費稅進口免稅額度的物品,如紀念品與禮品。
此次行動共查獲未繳稅款總額為10,754新元,累計處以35,165新元的罰款。個案包括一名旅客攜帶20包未繳稅香煙,另一名旅客攜有未申報的奢侈品及POPMART玩具,還有一名旅客攜帶超出免稅額度的四升中國白酒。所有案件均已通過罰款方式處理。
根據《海關法令》,任何涉嫌欺詐逃稅或消費稅的個人,最高可被處以逃稅金額20倍的罰款,或最長兩年監禁。
旅客須自行負責準確完整地申報應稅物品。為避免處罰,建議旅客可於抵達前三天內,通過Customs@SG網上應用(亦可通過MyICA手機應用使用)提交申報並繳稅。所有香煙及煙草製品須符合標準化包裝規定,不符合者將在關卡被沒收處理。
違反《煙草(廣告與銷售管制)法令》案件
2025年5月26日,五名年齡介於26至45歲的男性旅客在入境時被查出攜帶電子煙。衛生科學局人員當場沒收五支電子煙,並對涉事旅客處以罰款。
守護新加坡邊境
移民與關卡局強調,守護新加坡邊境安全始終是首要任務。ICA將持續與各相關執法部門合作,偵測並阻嚇走私活動,確保國家安全。
附件——CNB、NParks與HSA相關罪行的處罰及提醒
CNB(中央肅毒局)提醒
新加坡對受管制毒品採取零容忍政策。根據《濫用毒品法令》(MDA),任何人在新加坡境內消費、持有、販運、進出口受管制毒品或含此類成分的產品,即使微量,均屬違法。在各關卡,執法人員可對旅客進行檢查,以偵測並阻嚇毒品走私與濫用行為。任何被發現吸食或走私受管制毒品者,將依法處理。
CNB提醒公眾,即使在海外也應遠離毒品。根據《濫用毒品法令》,任何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若在海外吸食受管制毒品,將被視為在新加坡境內犯罪,須負法律責任。
NParks(國家公園局)提醒
新加坡是《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締約國,致力於遏制非法瀕危物種貿易。根據《瀕危物種(進出口)法令》,個人非法進口CITES附錄I物種(如犀牛角、印度星龜),最高可被處以每件10萬新元罰款及最長六年監禁(罰款總額不超過50萬新元,或所有物種市價總額,以較高者為準)。非法進口附錄II及III物種(如網紋蟒、沉香木),最高可被處以每件5萬新元罰款及最長四年監禁(罰款總額上限同上)。
HSA(衛生科學局)提醒
電子煙在新加坡屬違法產品。根據《煙草(廣告與銷售管制)法令》,持有、使用或購買電子煙,最高可被處以2,000新元罰款。進口、分銷、銷售或意圖銷售電子煙及其組件,均為刑事罪行。初犯者最高可被罰款1萬新元,或監禁六個月,或兩者並罰;再犯者最高可被罰款2萬新元,或監禁一年,或兩者並罰。所有違禁煙草產品將被沒收。公眾若發現非法持有、使用、購買、進口、分銷、銷售或意圖銷售電子煙的行為,可於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點至下午5:30)致電HSA煙草管制組:6684 2036 或 6684 2037。更多有關電子煙危害的資訊,可點擊此處了解。
聯合執法行動照片
各執法機構檢查現場







一名旅客因未申報其應繳消費稅物品(包括收藏玩具及一雙品牌鞋),總值超出其進口免稅額度,遭查獲。[照片:新加坡海關] ▼

一名旅客未申報其攜帶的四升超出免稅額度的中國白酒。[照片:新加坡海關] ▼

公共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5年5月31日,下午6時5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