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案拟赋予税务局权利 要求收到误发款项者归还款项

政府拟议修改法令,任何人如果得到政府或法定机构错误发放的款项、补助、回扣或津贴,新加坡国内税务局将有权向他们追回款项,同时针对逾期未归还的款项征收利息。
交通部代部长兼财政部高级政务部长徐芳达,昨天在国会提出《新加坡国内税务局(修正)法案》一读。根据新修正案,税务局将向收到误发款项者发出书面通知,并要求对方在接到通知当天起的30天内归还款项。
有关当局也可能视情况而允许较长的期限。如果当事人没在规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款项,税务局将有权针对余额征收利息。利息将按每天计算,直到所有款项归还为止。
在新法律下,任何人提供虚假或误导信息以获取或协助他人获取款项、补助、回扣或津贴,也将可能被定罪。
修正法案涵盖多项政府为协助国人因应冠病疫情所推出的计划,包括在2020财政年预算案推出的雇佣补贴计划和技能创前程企业补助,以及在2022财政年预算案推出的小商家复苏津贴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