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岛五日联合执法,91人涉无牌放贷被查

2025/11/10   •   89阅
新加坡警方重拳出击,破获一起涉及91人的重大高利贷案件。行动中,10人涉嫌上门骚扰债务人,29人充当“车手”利用ATM协助洗钱,52人违规提供银行账户及网上银行工具。根据《2008年放贷人法令》,协助非法放贷最高可判四年监禁、罚款30万元并处鞭刑。警方严正警告,凡出借账户或协助高利贷集团者,除面临刑事检控,还将被禁用ATM及网银长达一年。更令人震惊的是,非法放贷集团常使用纵火、泼漆、封门等极端手段威胁借贷人安全。警方呼吁公众切勿接触高利贷,发现可疑行为请立即举报,共同维护社会金融安全与公众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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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正调查91名年龄介于16至77岁的人士,涉嫌参与高利贷活动。此次行动自2025年10月27日起至10月31日,为期五天,旨在打击非法放贷行为。

行动期间,刑事侦查部门及七个辖区警队在全岛展开突击搜查。初步调查显示,其中10人涉嫌上门骚扰债务人,另有29人涉嫌担任“车手”,通过自动柜员机(ATM)转账协助非法放贷活动。

其余52人则涉嫌开设银行账户,并将ATM卡、个人密码(PIN)及/或网上银行令牌提供给高利贷集团,以协助其非法放贷运作。

目前,警方正就所有涉案人士展开进一步调查。

根据《2008年放贷人法令》,若任何人的银行账户、ATM卡或网上银行令牌被用于协助无牌放贷,即被推定为协助非法放贷业务。初犯者一旦罪成,最高可判处四年监禁、罚款不少于3万元且不超过30万元,并处不超过六下鞭刑。若初犯者被定罪为代表高利贷集团实施或企图实施骚扰行为,最高可判处五年监禁、罚款不少于5千元且不超过5万元,并处三至六下鞭刑。

警方表示,将持续采取严厉执法行动,打击协助高利贷集团的违法行为,包括严查任何开设或交出银行账户以协助非法放贷的人士。凡容许自身银行账户被高利贷集团用于交易者,一经定罪,除可能遭检控外,还将被禁止使用ATM及网上银行服务长达一年。

非法放贷集团往往会对借贷人及其家人采取持续且危险的骚扰手段,包括纵火、泼漆、以铁链或单车锁封锁大门,限制住户出入等。警方呼吁公众切勿接触高利贷集团,亦不应以任何形式与其合作或提供协助。外籍人士若被发现曾向高利贷借款,或因协助非法放贷被定罪,其学生证或工作证将被立即取消,并遭遣返出境。

公众如发现或怀疑有人涉及非法放贷活动,可致电警方热线1800-255-0000,或透过网上平台www.police.gov.sg/i-witness提交线索。所有资料均严格保密。

公共事务处

新加坡警察部队

2025年11月10日 下午7时2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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