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正調查91名年齡介於16至77歲的人士,涉嫌參與高利貸活動。此次行動自2025年10月27日起至10月31日,為期五天,旨在打擊非法放貸行為。
行動期間,刑事偵查部門及七個轄區警隊在全島展開突擊搜查。初步調查顯示,其中10人涉嫌上門騷擾債務人,另有29人涉嫌擔任「車手」,通過自動櫃員機(ATM)轉帳協助非法放貸活動。
其餘52人則涉嫌開設銀行帳戶,並將ATM卡、個人密碼(PIN)及/或網上銀行令牌提供給高利貸集團,以協助其非法放貸運作。
目前,警方正就所有涉案人士展開進一步調查。
根據《2008年放貸人法令》,若任何人的銀行帳戶、ATM卡或網上銀行令牌被用於協助無牌放貸,即被推定為協助非法放貸業務。初犯者一旦罪成,最高可判處四年監禁、罰款不少於3萬元且不超過30萬元,並處不超過六下鞭刑。若初犯者被定罪為代表高利貸集團實施或企圖實施騷擾行為,最高可判處五年監禁、罰款不少於5千元且不超過5萬元,並處三至六下鞭刑。
警方表示,將持續採取嚴厲執法行動,打擊協助高利貸集團的違法行為,包括嚴查任何開設或交出銀行帳戶以協助非法放貸的人士。凡容許自身銀行帳戶被高利貸集團用於交易者,一經定罪,除可能遭檢控外,還將被禁止使用ATM及網上銀行服務長達一年。
非法放貸集團往往會對借貸人及其家人採取持續且危險的騷擾手段,包括縱火、潑漆、以鐵鏈或單車鎖封鎖大門,限制住戶出入等。警方呼籲公眾切勿接觸高利貸集團,亦不應以任何形式與其合作或提供協助。外籍人士若被發現曾向高利貸借款,或因協助非法放貸被定罪,其學生證或工作證將被立即取消,並遭遣返出境。
公眾如發現或懷疑有人涉及非法放貸活動,可致電警方熱線1800-255-0000,或透過網上平台www.police.gov.sg/i-witness提交線索。所有資料均嚴格保密。
公共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5年11月10日 下午7時27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