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因持续骚扰前女同事长达五年被判罪成,在自我上诉过程中,于庭上对证人进行连串不当盘问,包括指责前女同事咎由自取、询问女证人是否愿意做其女友等。
高庭法官斥责其盘问行为荒唐,并提醒审案法官日后需适时介入,阻止此类不当行为。

高庭法官洪承利强调,即便本案被告未聘请律师且不熟悉法律,也无权在庭上骚扰证人。
尽管法庭在判刑时会将被告的不当盘问作为加重刑罚的因素,但更有效的做法是采取预防措施,避免其行为阻碍审讯进度。
39 岁的被告邢勇义(译音)面对三项抵触《防止骚扰法令》的控状,早前在国家法院历经逾 70 天审理后,被判罪成并判处监禁一年半。
他不服判决上诉至高庭,洪承利法官于 8 月 8 日发表书面判词,驳回其上诉并阐明裁决理由。
控状显示,2015 年至 2020 年间,被告对受害人实施了多种骚扰行为,包括频繁盯梢、发送骚扰短信、向其住所寄送物品,以及擅自使用受害人个人资料为其报名健身房和健身课程等。
案情透露,被告与受害人 2009 年先后加入同一家公司,工作期间有过互动。被告离职后,两人偶有短信往来。
但自 2014 年下半年起,被告开始频繁向受害人发送短信,受害人不堪其扰要求停止,被告却置若罔闻,仅在 2015 年 7 月至次年 5 月间,就向受害人发送了超过 2500 条短信。
被告在受审及上诉期间均未聘请代表律师。他在上诉陈词中称,案发时坚信自己是受害人的男友,发送短信、赠送礼物等均为正常行为,还声称受害人报假案是为了 “试探” 两人感情。这些说法均被法官驳回。
法官指出,证据清晰显示,受害人已通过无数短信明确告知被告两人并非情侣,被告明知自己的行为对受害人构成骚扰。因此,国家法院判定被告罪成及判处 18 个月监禁的裁决并无不妥。
法官在判词中还着重斥责了被告在审讯期间的不当行为:盘问受害人时,指责其因在职业社交平台 LinkedIn 公开个人信息而 “咎由自取”,且因重复提问、提出离谱论点,导致受害人被盘问长达七天;盘问其他证人时,同样行为失当,包括询问证人是否知晓受害人胸围,甚至突然向一名女证人发问 “我可以吻你吗”“你是否愿意做我的女友” 等。
法官表示,当不熟悉法律的被告选择自行辩护时,审案法官通常会在其盘问过程中给予一定空间,以确保辩方能充分阐明立场。
但同时,审案法官必须确保被告的盘问符合法律要求,包括不提出无关问题、不重复提问,并及时阻止任何不当盘问,以节省法庭时间与资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