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2026年5月19日至25日开展的针对非法放贷活动的全岛执法行动中,警方目前正在调查79名涉嫌参与非法放贷活动的人员,年龄跨度从15岁到77岁。
在为期七天的行动中,刑事调查部(CID)和七个陆路警区警员在全岛范围内进行了突击搜查。初步调查显示,其中8人涉嫌在债务人住所进行骚扰,19人则作为“跑腿”人员,通过执行自动提款机(ATM)转账来协助非法放贷活动。
其余52人被指控开设银行账户,并将自己的ATM卡、个人识别码(PIN)和/或网上银行令牌提供给非法放贷者,以便利其非法放贷业务的运作。
目前,针对这79名人员的调查仍在进行中。
根据《2008年放贷者法案》,当任何人的银行账户、ATM卡或网上银行令牌被用于协助非法放贷者进行放贷时,该人将被推定为协助经营非法放贷业务。首次被判定犯有经营或协助经营非法放贷业务罪的人员,将面临最高四年的监禁,处以不少于3万新元且不超过30万新元的罚款,以及不超过六次鞭刑。 首次被判定代表非法放贷者实施或企图实施任何骚扰行为的人员,将面临最高五年的监禁,处以不少于5,000新元且不超过50,000新元的罚款,以及不少于三次且不超过六次的鞭刑。
警方将继续对那些协助非法放贷团伙的人员采取严厉的执法行动。这包括对任何故意破坏财产、造成骚扰或扰乱公共安全、和平与治安的人员(包括青少年)采取果断行动。任何允许非法放贷团伙使用其银行账户进行非法交易的人员可能会被起诉,并被禁止使用ATM和网上银行设施一年。 警方强烈敦促青少年远离此类活动,不要以为年龄小就能获得宽大处理。
非法放贷者在面对借款人及其家人时,会毫不犹豫地采取持续且危险的骚扰行为,例如纵火、在住所泼漆,以及使用链条或自行车锁锁住大门以禁锢屋内人员。警方建议公众远离非法放贷者,避免以任何方式为他们工作或提供协助。被发现向非法放贷者借款或被判定协助非法放贷活动的外国人,其学生证或工作准证将被取消,并在服刑结束后被驱逐出新加坡。
如果公众怀疑或知道有人涉嫌参与非法放贷活动,可以通过警方热线 1800-255-0000 举报,或在 www.police.gov.sg/i-witness 在线提交信息。所有提供的信息将严格保密。
新加坡警察部队 公共事务部 2026年5月29日 @ 下午2: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