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2026年5月19日至25日開展的針對非法放貸活動的全島執法行動中,警方目前正在調查79名涉嫌參與非法放貸活動的人員,年齡跨度從15歲到77歲。
在為期七天的行動中,刑事調查部(CID)和七個陸路警區警員在全島範圍內進行了突擊搜查。初步調查顯示,其中8人涉嫌在債務人住所進行騷擾,19人則作為「跑腿」人員,通過執行自動提款機(ATM)轉帳來協助非法放貸活動。
其餘52人被指控開設銀行帳戶,並將自己的ATM卡、個人識別碼(PIN)和/或網上銀行令牌提供給非法放貸者,以便利其非法放貸業務的運作。
目前,針對這79名人員的調查仍在進行中。
根據《2008年放貸者法案》,當任何人的銀行帳戶、ATM卡或網上銀行令牌被用於協助非法放貸者進行放貸時,該人將被推定為協助經營非法放貸業務。首次被判定犯有經營或協助經營非法放貸業務罪的人員,將面臨最高四年的監禁,處以不少於3萬新元且不超過30萬新元的罰款,以及不超過六次鞭刑。 首次被判定代表非法放貸者實施或企圖實施任何騷擾行為的人員,將面臨最高五年的監禁,處以不少於5,000新元且不超過50,000新元的罰款,以及不少於三次且不超過六次的鞭刑。
警方將繼續對那些協助非法放貸團伙的人員採取嚴厲的執法行動。這包括對任何故意破壞財產、造成騷擾或擾亂公共安全、和平與治安的人員(包括青少年)採取果斷行動。任何允許非法放貸團伙使用其銀行帳戶進行非法交易的人員可能會被起訴,並被禁止使用ATM和網上銀行設施一年。 警方強烈敦促青少年遠離此類活動,不要以為年齡小就能獲得寬大處理。
非法放貸者在面對借款人及其家人時,會毫不猶豫地採取持續且危險的騷擾行為,例如縱火、在住所潑漆,以及使用鏈條或自行車鎖鎖住大門以禁錮屋內人員。警方建議公眾遠離非法放貸者,避免以任何方式為他們工作或提供協助。被發現向非法放貸者借款或被判定協助非法放貸活動的外國人,其學生證或工作準證將被取消,並在服刑結束後被驅逐出新加坡。
如果公眾懷疑或知道有人涉嫌參與非法放貸活動,可以通過警方熱線 1800-255-0000 舉報,或在 www.police.gov.sg/i-witness 在線提交信息。所有提供的信息將嚴格保密。
新加坡警察部隊 公共事務部 2026年5月29日 @ 下午2: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