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兩名新加坡男子為馬來西亞犯罪集團提供洗錢服務,其中超過120萬新元為詐騙贓物,俯首認罪後,分別被判坐牢6年7個月和6年。
被告江偉宏(28歲)和劉志維(36歲)分別面對9項和5項包括牴觸《濫用電腦法令》《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法令》和《有組織罪案法令》的控狀。兩人於周三(9月30日)各承認其中3項控狀,法官將餘項一併考慮後,判江偉宏坐牢6年7個月,並罰款1萬5000新元;劉志維則判坐牢6年。
根據案情,江偉宏和另一名同夥石錦輝(37歲)因加密貨幣交易相識。江偉宏在2023年因投資虧損,詢問石錦輝有否賺錢途徑。石錦輝告訴他,只要把匯入銀行戶頭的款項轉換為加密貨幣,每月可獲得1000新元報酬。
起初,江偉宏使用自己的銀行戶頭收取款項,並在轉換成加密貨幣後,轉入石錦輝指定的加密貨幣錢包。然而,江偉宏因接收一筆詐騙贓物,在2023年10月被警方調查。他依照石錦輝的指示,向警方謊稱不清楚款項來源。
調查結束後,江偉宏不願再使用自己的銀行戶頭,石錦輝提議改用他人的戶頭,並安排跑腿提供手機和電話卡給江偉宏,讓他透過這些手機開設或綁定銀行戶頭和加密貨幣戶頭。
2024年1月至2月期間,石錦輝帶著江偉宏和另外兩人到新山,向當地犯罪集團展示如何洗錢,雙方隨後達成合作協議。同年7月,面臨債務壓力的劉志維也加入洗錢集團。
石錦輝和劉志維會在Telegram上招募錢騾,劉志維每介紹一人可獲得100新元酬勞。錢騾使用Singpass開設銀行及加密貨幣戶頭後,會把綁定戶頭的手機和電話卡交給江偉宏。
江偉宏則負責更改戶頭資料和密碼,並依照指示把流入戶頭的贓物轉換成加密貨幣,然後再轉入指定的海外加密貨幣錢包。
2024年8月10日,一名62歲男子報案稱墜入假官員騙局,警方展開調查後鎖定洗錢集團。同月22日,警方在江偉宏的公寓單位將其逮捕,並起獲超過40台手機、60多張電話卡和一台點鈔機。
劉志維和石錦輝得知江偉宏被捕後,企圖從兀蘭關卡離境,結果當場落網。警方從兩人身上搜出約3萬新元。
調查揭露,2024年7月至8月期間,3人控制至少40個新加坡銀行戶頭,其中28個戶頭涉及假冒官員、電商和投資詐騙等案件,經手資金超過640萬元,其中約122萬5010新元為詐騙贓物。江偉宏從中共獲得1萬5000新元酬勞。
兩名被告各自的代表律師求情時說,江偉宏並非首腦,只是聽從指示行事;劉志維是最晚加入的成員,前後參與不到一個月,懇請法官輕判。
石錦輝的案件仍在審理中。 (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