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加坡监管机构把一家企业服务提供商(CSP)及其负责人告上法庭,多名注册合规负责人(RQI)因虚假申报与未取得董事同意文件被判罚款并禁任董事 5 年。其中,一名从业人员仅因在客户公司的实控人登记(RORC)中申报错误,个人就被罚 7,500 新币。
一、案件要点
某秘书公司负责人, 授权员工为数十家客户公司任命同一名自然人为新加坡本地董事,却没有取得正式签署的董事同意文件;又授权员工为两家客户公司提交错误的实控人信息。
另一名从业人员
在客户公司年度报告中,连续两年勾选“豁免实际控制人登记 RORC”,但该公司并不符合豁免条件。
第三名从业人员
在实控人RORC申报中,把自己填成客户公司的实控人,但他并非该公司的真实控制人。
三人均被判罚款,且因“虚假申报”罪名成立,依法 5 年内不得担任任何公司董事,也不得参与任何本地或海外公司的管理。
二、监管信号:从“文书错误”变成“实质违规”
这次事件说明,在监管眼中,以下行为都已视为严重合规问题,而不是“小失误”:
没有授权 consent,就提交董事任命
不再是“流程疏忽”,而是对公司治理与反洗钱制度的破坏。
随意勾选实控人豁免
会导致公司处于“没有实控人记录”的状态,透明度严重不足。
实控人申报错误 / 虚假
直接掩盖真正控制人身份,触碰反洗钱、反恐融资底线。
对秘书公司和注册合规负责人来说,责任已经从“公司层面”上升到“个人层面”:谁授权、谁申报,谁就可能被罚款、禁董。

三、对秘书公司和注册合规负责人 RQI 的合规提醒
给秘书同行几条非常实际的提示:
RORC 必须“识真控、填真人、留真档”
一定要弄清客户公司真正的实控人(而不是用挂名董事nominee、秘书公司员工或“暂时先顶着用的人”来注册公司);保留 KYC 文件、股权结构说明、客户签字确认。
没有签字的授权书 consent,坚决不提交董事任命
口头同意、聊天记录,不等于正式同意文件;每一份董事任命文件都要能单独拿出来经得起检查。
年报里的 RORC 豁免选项,不要“顺手一勾”
建立内部核对清单,逐一确认是否真正符合豁免条件。
建立最基本的内部控制
高风险变更(董事、股权、实控人)必须由合伙人二次审批;操作记录、客户确认均需留档,以备监管抽查。
四、结语:合规是成本,更是护城河
这几起案例,本质上是在提醒大家:在新加坡做秘书业务,已经进入“强监管时代”。现在不只是秘书公司要合规,注册合规负责人 RQI的自身职业生涯也在“合规风险之内”。对专业秘书公司而言,合规不只是成本,更是未来能否在新加坡长期稳健经营的底线和护城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