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男子因案发时精神错乱获减刑半年

先是随机砍伤路人、再持刀大闹金文泰警署,原被判监33个月的新加坡男子上诉后,获得高庭减刑半年。大法官梅达顺认为,患有精神疾病的被告,在犯案时并不知道他滥用药物可导致病情恶化和出现暴力行为,法庭判刑时必须把这个减刑因素考虑在内。
目前50岁的被告苏舟威面对八项控状,包括持危险武器蓄意伤人、恐吓警员,以及蓄意伤害警员等。他早前在国家法院认罪后,被判坐牢33个月。
被告上诉至高庭要求减刑,控方则同时上诉要求将被告的刑期加重至介于57个月至63个月之间。大法官梅达顺今年4月审理这起上诉案,并于星期一(7月31日)宣判,将被告的监刑减至27个月。
这起伤人案发生在2022年2月17日晚上8时40分左右。
最终,大法官认为,被告案发时出现的精神问题减轻了他的罪责,法庭在量刑时也不应把被告当作一名精神正常的人。大法官经考虑后,把被告的刑罚减轻至27个月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