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正在调查288名涉嫌充当钱骡或参与诈骗活动的人,这些人疑似与1208起案件有关,涉案金额超654万元。
新加坡警察部队在星期六(11月16日)发布文告称,商业事务局和七大警署于10月31日至11月14日在全岛开展了为期两周的执法行动。此次行动中,189名男性和99名女性因涉及诈骗活动或充当钱骡接受调查,他们年龄在16到76岁之间。
这些人总共涉及超过1208起诈骗案。调查发现,这些案件主要包括求职诈骗、电商诈骗、假朋友诈骗、投资诈骗、爱情诈骗和冒充买家诈骗,受害人损失超过654万元。警方目前仍在对这些人展开调查。依据《刑事法典》第420节条文,欺骗罪若成立,犯罪者可被判处最长10年的监禁及罚款;按照《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洗钱罪若成立,可被判处最长10年监禁或50万元罚款,或者两者并施;根据《付款服务法》第5节条文,无证提供任何汇款服务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最长三年监禁或12万5000元罚款,或者两者并施。
警方强调会严厉对待涉嫌参与诈骗活动的人,违法者必将依法受到严惩。警方呼吁公众,不要答应他人使用自己银行账户或手机号码的请求,若与犯罪活动有关联,自己也需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