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itra Forex私人有限公司因未向当局申报接收从境外转移到公司的大笔越南盾现金,被判罚款逾4万元。(早报网示意图)
(新加坡讯)新加坡一家货币兑换公司多次购入越南盾现金时,未按规定向当局申报,直至审计时才发现并补报,涉案金额约1020亿越南盾,被判罚款4万5000元。
《联合早报》报道,Mitra Forex私人有限公司共面对17项抵触新加坡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的控状。
公司代表昨日在新加坡国家法院承认其中4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
根据案情,Mitra在当地一座大厦的一家店面经营货币兑换业务,公司于2016年成立,董事是林重和穆巴拉克。
调查显示,Mitra与柬埔寨公司Ly Hour Exchange Co Ltd达成商业合作,向后者大量购买越南盾。Ly Hour的代表会前往Mitra店面,以现金形式出售越南盾。
2019年7月26日至2020年2月26日,公司在新加坡共17次从Ly Hour处收取现金,每次从海外转移给公司的金额都超过2万元。
这些现金总额为1020亿越南盾,其中最大一笔是在2019年12月10日接收的100亿越南盾。
然而,公司收取现金时,没有在收款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向新加坡可疑交易报告办公室提交完整报告。不过,调查并未发现这些款项与犯罪活动有关联。
2020年3月26日,穆巴拉克电邮可疑交易报告办公室称,公司因疏忽遗漏申报,在审计师准备报告时才发现问题,恳请当局允许补交,并承诺这类情况不再发生。
穆巴拉克接受调查时说,案发时没有留意到公司有申报义务,直到公司接受审计时才察觉。
他于2025年6月10日接获罚款通知单,随即在6月18日向新加坡商业事务局支付7万元。(人名译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