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itra Forex私人有限公司因未向當局申報接收從境外轉移到公司的大筆越南盾現金,被判罰款逾4萬元。(早報網示意圖)
(新加坡訊)新加坡一家貨幣兌換公司多次購入越南盾現金時,未按規定向當局申報,直至審計時才發現並補報,涉案金額約1020億越南盾,被判罰款4萬5000元。
《聯合早報》報道,Mitra Forex私人有限公司共面對17項牴觸新加坡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的控狀。
公司代表昨日在新加坡國家法院承認其中4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
根據案情,Mitra在當地一座大廈的一家店面經營貨幣兌換業務,公司於2016年成立,董事是林重和穆巴拉克。
調查顯示,Mitra與柬埔寨公司Ly Hour Exchange Co Ltd達成商業合作,向後者大量購買越南盾。Ly Hour的代表會前往Mitra店面,以現金形式出售越南盾。
2019年7月26日至2020年2月26日,公司在新加坡共17次從Ly Hour處收取現金,每次從海外轉移給公司的金額都超過2萬元。
這些現金總額為1020億越南盾,其中最大一筆是在2019年12月10日接收的100億越南盾。
然而,公司收取現金時,沒有在收款後的5個工作日內,按照規定向新加坡可疑交易報告辦公室提交完整報告。不過,調查並未發現這些款項與犯罪活動有關聯。
2020年3月26日,穆巴拉克電郵可疑交易報告辦公室稱,公司因疏忽遺漏申報,在審計師準備報告時才發現問題,懇請當局允許補交,並承諾這類情況不再發生。
穆巴拉克接受調查時說,案發時沒有留意到公司有申報義務,直到公司接受審計時才察覺。
他於2025年6月10日接獲罰款通知單,隨即在6月18日向新加坡商業事務局支付7萬元。(人名譯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