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9月1日起 新加坡政府将正式把淡滨尼试行的 调解指示框架与社区关系处(CRU)部署范围 涵盖组屋区和私人住宅区
这意味着居民在遇到邻里纠纷或严重噪音时 可以更早获得政府干预与法律协助
两大机构获授权
为了让邻里纠纷在初始阶段就得到化解,建屋发展局(HDB)与人民协会(PA)获得法定授权,可向纠纷双方发出调解指示,强制其参与社区调解中心(CMC)主持的调解。
组屋区的调解指示由建屋局负责发出,私人住宅区则由人民协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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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私宅执法,人协职员若需进入私人公寓等分层地契产业(MCST)执行公务,会提前联络相关住户并书面通知公寓管委会或管理代理。根据规定,公寓管委会及管理代理必须全力配合。
当局可以在矛盾升温前主动介入,而不是等到居民投诉无门、冲突升级后才出手。
调解协议法律效力提升
过去不少居民反映,调解后对方转头就忘,协议缺乏强制执行力,等于白谈。本次改革补齐了这一短板。
纠纷双方在社区调解成功后,经各方同意,可将和解协议注册为邻里纠纷审裁庭的正式庭令。若日后有人违背协议条款,另一方可通过审裁庭的简化程序迅速执行庭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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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句话说,调解不再是“只动嘴不动法”,白纸黑字的协议有了法律后盾,违约成本实实在在提高了。
针对那些无法通过社区调解和审裁庭解决、且影响多户家庭的严重与持续性噪音个案,社区关系处将提供终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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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服务范围扩展至全国,CRU人力已增至18人,并享有执法权力。社区关系执行员有权进入纠纷现场,向相关居民及涉事人员录取口供。不遵守禁止令的属于刑事罪行,违法者将面临法律制裁。
对于屡劝不改的严重噪音扰民行为,政府具备了明确的刑事约束权。
政府怎么说?
文化、社区及青年部、律政部与国家发展部在联合文告中强调,解决纠纷的首选依然是直接沟通与相互理解——良好的邻里关系无法单纯依靠立法或强制手段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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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关系处的介入属于后置保障,且须在居民与相关机构用尽其他解决途径后才会使用,以确保公共资源精准投放到最需要的地方。
能用谈的,就别等执法,但真到了那一步,政府不会袖手旁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