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加坡和蒙古签署了碳信用额合作谅解备忘录 (MOU),与《巴黎协定》第6条保持一致,该条允许各国自愿合作,以实现其国家自主贡献中规定的排放目标(NDC),同时促进可持续发展和环境完整性,该谅解备忘录由新加坡可持续发展和环境部长傅海燕女士与蒙古环境和旅游部长Bat Erdene Bat Ulzii先生签署。
谅解备忘录将促进碳信用额项目合作,以支持两国达成减少碳排放的目标。新加坡致力于确保碳市场的完整性、质量和透明度,并支持推进全球气候行动,这包括稳健和独立的会计,以及避免重复计算,包括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此次合作还将支持可持续发展,并为当地社区和经济带来共同利益。 为此,新加坡永续发展及环境部将设立跨部门工作小组,同蒙古环境部合作落实合作备忘录。

谅解备忘录概况
新加坡和蒙古根据《巴黎协定》第6条签署了合作谅解备忘录;
该谅解备忘录由新加坡可持续发展与环境部长傅海燕女士与蒙古环境和旅游部长Bat Erdene Bat Ulzii先生签署;
谅解备忘录表明,新加坡和蒙古有意根据《巴黎协定》第6条在碳市场上进行合作,该条允许各国自愿合作,以实现其国家自主贡献中规定的排放目标,同时促进可持续发展和环境完整性;
根据谅解备忘录,新加坡和蒙古将努力达成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为相应调整后的缓解成果的国际转移制定双边框架;
新加坡和蒙古将共同确定潜在的符合第6条的缓解活动,这些活动可以支持两国实现各自的国家自主贡献;
新加坡的目标是到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并致力于通过与志同道合的合作伙伴进行国际合作,推动全球气候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