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因付款方式起口角,送餐員送餐時還把食物放在階梯說「狗,去拿你的食物」,結果顧客竟拿瑞士刀刺送餐員腹部,導致對方鮮血直流送院。
根據《新明日報》報導,被告莫哈默艾曼(22歲)承認一項持危險武器蓄意傷人的控狀,法官將他面對的另一項牴觸腐蝕性和爆炸性物體及攻擊性武器法令的控狀納入考量後,判他坐牢5個月,賠償3500元。
事件發生在2024年12月22日晚上10時許,地點是在馬西嶺巷第214座組屋。

被告使用瑞士小刀刺送餐員。(取自法庭文件)
根據案情,受害者當時是一名Grab送餐員。被告在當晚9時30分通過Grab點外賣,叫了17元3角的炸魚和薯條,並在平台上註明,他會支付50元3角,讓送餐員準備33元找給他。
送餐員看到後,通過平台私訊被告,問他能否以PayNow的方式找他33元,但被告因無法以電子支付方式付款與收款,所以叫送餐員「讀指示」。送餐員過後沒有答覆。
送餐員抵達被告的組屋後,私訊被告說帶了33元現金。被告到組屋樓下去取外賣時,環抱雙臂看著送餐員,送餐員問他「為什麼你像大老闆一樣」?
被告說已清楚標明指示,若是送餐員沒去讀,也不是他的問題。送餐員叫被告「閉嘴」,隨後把食物放在階梯就要離開。被告嘴裡囔著「搞什麼」,送餐員這時轉過身對被告說:「狗,去拿你的食物。」
被告一怒之下,拿出掛在鑰匙上的瑞士小刀,朝送餐員走去,動手要刺他。雖然送餐員倒退,還把逼近他的被告推開,並試圖用頭盔自衛,但最終腹部還是遭刺了兩刀。
兩人扭打後,送餐員把被告壓在地上,隨即求救。兩名聽到被告叫喊的公眾前來幫忙,其中一人也報警。
送餐員被送院,腹部有2公分傷口,需要縫合治療,拿了16天的住院病假。
被告在案發當晚11時14分被逮捕,於去年12月24日被控上法庭。
送餐員昨早也出庭旁聽,過後也在庭上表示,事發後至今仍留有陰影,而且覺得自己的消化系統不如從前,也擔心會影響未來健康。
控方指出,雖然送餐員侮辱了被告,但在送餐員已經走開後,被告仍用危險武器攻擊對方,而且還是兩次刺傷人。
控方要求法官判處被告五個月又兩周的監禁。
案發後相關照片也在網上流傳,從圖片可見,當時送餐員的肚子鮮血直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