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倪晉傑。(新明日報圖)
(新加坡訊)半工半讀的飛行工程師入住南大宿舍,不斷邀女生到宿舍拍清涼性感照,想藉此「進一步發展」,最終因找11歲女童拍成人照遭逮捕,進而揭發他非禮等罪行,前日被判坐牢27個月以及鞭打5下。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倪晉傑(32歲,音譯)面對6項包括非禮、牴觸兒童與青少年法令、擁有性剝削孩童視頻以及牴觸影片法令的控狀。他前日承認其中3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被告案發時是飛行工程師,在南洋理工大學兼職讀書,並於2016年至2017年邀請朋友和陌生人充當模特兒,在自己的研究生宿舍房間內進行拍攝。
被告大多拍的是女性穿著內衣、比基尼以及清涼泳裝等的照片。他一般會找他喜歡類型的女生當模特兒,在南大宿舍內進行拍攝,並且希望能和對方「進一步發展」,發生性關係。
2020年9月13日,被告因找11歲女孩當他的模特兒拍攝成人照片而遭逮捕。警方在問話時,發現被告也為其他女子拍照,隨之揭發被告的罪行。
警方查獲被告的硬碟、手機、膝上型電腦以及硬碟驅動器(hard disk drives),從中搜出1144個不雅視頻,還查獲與性剝削孩童有關的69個視頻和81張照片。這些視頻中,最長的近3小時,受害者包括孩童和未成年少女。
被告承認自己知道這都是兒童性愛視頻,因是免費的,所以就貪心地不斷下載儲存。
不斷糾纏中二女生 對方威脅報警才收手
看上中二女生,被告死纏爛打,成功進行一次拍攝後還得寸進尺,少女威脅將報警才收手。
2018年初,被告在天橋上碰到就讀中學二年級的女生(13歲),被告上前搭訕,稱自己是業餘攝影師,想要她聯絡號碼,請她當模特兒。
對方給了被告她的Instagram帳號,被告自此不斷給她發信息邀她當模特兒,還說會給她錢,女生最後只好答應。
女生在抵達宿舍後感到害怕,拍攝過程中反映穿性感衣物讓她感到不適,被告卻不理會繼續拍攝,之後給了她80元。
數日後,被告又想邀她拍攝,她不回信息,被告不罷休一直糾纏,直到女生說要報警,他才停止騷擾.
借拍攝之名 禁錮非禮少女
借拍攝之名把18歲少女禁錮在床架上,對她又親又摸,被喝止才道歉。
2018年, 被告在網上徵求模特兒,一名18歲的少女回復,並在兩個月內三次到被告的宿舍內為他當攝影模特兒,每次獲得200元(新幣,下同;約660令吉)酬勞。
頭兩次被告拍攝時,會在少女擺姿勢時,為她調整衣物,拍完後還會把照片發給她。
到了第三次,被告拿出鎖鏈,把少女的雙手禁錮在床架上,拍攝時看似為她調整衣物,實際上是在非禮她的私處。
被告也嘗試親吻少女,少女馬上撇過頭。當被告二度嘗試時,少女要求終止拍攝,並指責被告,被告這才道歉,鬆開少女的手,給了她200新元後送她到巴士站。
法官勸誡被告:莫負身邊守候人
法官下判前提醒被告,不要辜負仍守候在他身邊的人,若重犯將面對更重的刑罰。
法官在下判前,問被告是否有人陪他出庭, 被告說父親和好友在場。
隨之,法官指從被告的求情書中,可見他努力改變,因此鼓勵他繼續努力,不要再犯,因為如今犯下的罪行都非常嚴重,再犯可面對更重的刑罰。
被告表示,他感謝所有引導他走回正軌,幫他重新振作的人,並答應不會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