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男子為還賭債,答應與一名越南籍女子假結婚,15個月內賺取1萬9600元酬勞,前天被判坐牢14個月又10周,外加罰款1萬3000元。
被告是26歲的林明陽,他面對10項包括牴觸移民法令、洗黑錢以及濫用電腦法令等的控狀。他承認其中3項,餘項待法官下判時考慮在內。
案情顯示,被告聽朋友說,與越南女假結婚有錢可賺。當時急著籌錢還賭債的被告,經由這名朋友介紹,聯繫上一名叫洪坤騰(27歲)的男子。

與被告林明陽假結婚的王氏梅芳。
洪坤騰告訴被告,若他同意假結婚,結婚當天可領3000元的酬勞,之後每個月可另外領1200元的酬勞。
被告被金錢所誘惑,答應與一名越南籍女子王氏梅芳(29歲)假結婚。
被告在2023年2月7日飛到越南與王氏梅芳見面,隔天兩人飛抵新加坡。
與此同時, 洪坤騰也利用被告的Singpass申請註冊結婚,並安排被告與王氏梅芳於同月20日在金沙酒店客房裡舉行註冊儀式。
被告在結婚當天收取3000元酬勞,之後在2023年3月至2024年5月間,每月獲取1000元至1200元酬勞。他在這15個月內,共入袋1萬9600元。(人名譯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