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因朋友在學生巴士上打翻飲料,12歲男童善意撿起飲料罐並通知跟車員,被學巴司機誤以為他頑皮闖禍,抓住男童肩膀並大力拉扯,堅持要趕他下車,結果造成男孩左肩脫臼,臉頰也被刮傷。
64歲的學巴司機傅俊發(譯音)承認一項蓄意導致他人重傷的罪名,周二(9日)在新加坡國家法院聞判,被判坐牢7周,同時必須支付男童138新元的醫療賠償。若他不支付賠償金,將得坐牢多一天。
這起事故發生在去年7月31日下午,學巴停靠在新加坡淡濱尼一帶。傷者是小學六年級學生,法庭頒布禁令,不得公布男童的名字。
根據案情,這名小六生放學後如常和妹妹一起搭學巴回家。他與朋友坐在學巴最後一排的座位。學巴開動後,朋友想喝綠茶,男孩幫忙打開罐裝飲料並遞給朋友。
這時候,學巴突然停下,朋友手中的飲料滑落,灑了一地。男孩見狀便撿起罐子,並告訴跟車員飲料打翻了。 儘管他試著澄清飲料不是他打翻的,但跟車員不停責罵他和朋友,還說要把事情告訴學校教師。
接著,司機把學巴停在路邊,走到受害男孩的座位罵道:「你是不是還想狡辯?」男孩再次嘗試解釋,但司機不理會,還令他馬上下車。司機捉住男孩的左手腕和肩膀,試圖把他拉出去,男孩不停掙扎,緊緊抓住座位安全帶,堅持不下車。
司機繼續用力拉扯男童,過程中推了他的肩膀好幾下,還揮手刮傷他的臉頰。這時候,男童的妹妹趕緊叫朋友拍下司機打人的畫面。在跟車員介入後,被告才收手,回到駕駛座繼續開車。
男孩搭學巴回到住家樓下,一看到來接他的祖母,就哭著敘述被欺負的經過。祖母立即上前質問司機,對方一笑置之,否認動粗。
隔天晚上,男童的祖母決定報警。男童也在事發兩天後去醫院求診,被診斷左肩脫臼,醫院給了他兩周病假。
司機接受警方問話時承認,他因為不滿孩童沒有繫上安全帶,還弄髒學巴,所以才在一氣之下動手,也承認有扯男孩的肩膀
控方要求判處被告8到10周監禁,被告的辯護律師則要求罰款。
法官下判時說,作為被託付保護年輕乘客安全的學巴司機,在這一事件中,被告的反應是不恰當的,給一個年幼的受害者帶來了傷害,包括肩膀脫臼和將近兩周的病假。
法官表示,這樣的行為不可接受,他認同控方觀點,覺得罰款並不合適。
對於非蓄意但最終卻造成嚴重傷害,被告可被判處最多5年監禁,罰款最多一萬新元,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