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6日訊)馬來西亞40歲男子多次在禁酒區喝酒,也曾攻擊警察,並在阻斷措施期間多次出門,他今早上庭時聲稱已當掉首飾,希望罰款就好。但他的」希望」最後落空,法官罰他4000元(約1.2萬令吉)之餘,還判他坐牢四個星期。
馬來西亞籍詹特魯克里斯南被控6項控狀,其中包括雜項(公共秩序與滋擾)法令、牴觸酒類管制(供應與飲用)法令、使用刑事武力妨礙公務員執行任務和牴觸冠病19(臨時措施)法令。

根據案情,他在去年11月8日晚上11時28分,在培英街(Bain Street)喝酒。根據法令,每晚10時30分到隔天早上7時,公眾不能在公共場所喝酒。
他也被指今年1月25日晚上9時,在酒類管制區喝酒,大喊大叫,甚至用手打警員的手。
另外,他也於本月8日和10日,在阻斷措施期間無故出門,到大巴窯金吉道第254座喝酒。
他求情時表示,他和妻子沒有工作,還有一個新生兒。他也已典當了一些首飾,懇請法官判他罰款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