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的企業認為氣候變化是一項可持續發展問題,但只有不到一半的企業會將應對氣候變化的措施融入其經營之中;
開展關於可持續發展披露的培訓以及將企業高管的薪酬與ESG(環境、社會和治理)績效掛鉤,這兩方面有待改進;
如果企業能積極參與並獲得外部保證,有助於與利益相關方和投資者建立更多信任。
5月9日,普華永道新加坡與新加坡國立大學商學院治理與永續發展研究所(CGS)發布一項聯合研究顯示,隨著整個亞太地區對可持續發展報告需求的擴大,企業在將可持續政策轉換為實際行動方面任重而道遠。
這份研究報告《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性:了解亞太地區可持續發展報告要求以及對迄今為止可持續發展歷程的見解》(Sustainability counts: Understanding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requirements across Asia Pacific and insights on the journey to date)分析了亞太13個國家和地區【注】按市值排名前50家上市企業在2020年和2021年發布的可持續發展報告。
【注】澳大利亞、中國(大陸)、香港、印度、印度尼西亞、日本、馬來西亞、紐西蘭、菲律賓、新加坡、台灣、泰國、越南
雖然大多數公司都意識到了氣候問題的嚴重性,但許多公司尚未對外公布要如何將氣候應對措施納入其運營和策略中。

該報告對650家公司進行了分析,其中有84%的公司認為氣候變化是一項可持續發展問題;然而,只有不到一半(41%)的企業報告了與氣候相關的風險或目標,並/或對外公布了公司在實現這些目標方面所採取的措施。
此外,僅有36%的企業報告了公司是如何將氣候相關風險納入整體風險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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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華永道新加坡可持續發展與氣候變化主管合伙人方玉琳(Fang Eu-Lin)是亞太永續發展卓越中心新加坡地區的負責人,她表示:「毫無疑問,企業應該意識到應對氣候變化的必要性。如今許多公司仍處於ESG早期階段,而一些日趨成熟的利益相關者則希望企業不僅要在應對氣候變化時採取行動,還要將氣候問題作為企業的核心戰略。要實現這些目標,可能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我們預計,亞太地區將引入全新的可持續發展報告法規和要求,所以企業從內到外進行可持續發展轉型,只是時間問題。」
當然,有些數據也讓我們感到欣慰。在報告中,超過80%的企業公布了其可持續發展目標,75%的企業公布了其ESG治理結構,還有67%的企業公布了董事會在可持續發展方面的責任。
不過,企業領導層在ESG治理和問責制方面仍有進步的空間。這反映在調查結果中——只有24%的企業披露了為董事會提供過ESG相關培訓,另外,將高管薪酬與ESG績效掛鉤的企業也僅只有16%。
新加坡國立大學商學院治理與永續發展研究所(CGS)所長盧耀群(Lawrence Loh)教授表示:「可持續發展教育與培訓是一項長期工作。我們的研究報告顯示,亞太地區的上市公司在公布可持續發展目標和責任方面表現良好,有些公司下一步將加強對企業領導者和員工的可持續發展培訓,並將承諾轉化為行動。一旦有企業向客戶和投資者展示在這方面的作為,就會有更多的企業參與到綠色行動之中。」
隨著市場對企業的可持續影響、價值創造等信息要求越來越高,研究報告認為,企業將有機會與利益相關方、股東建立更多信任。
其中一種方法是,需要利益相關方積極參與進來,雖然81%的企業公布了其利益相關方的參與渠道,但只有46%的企業報告它們已經解決了利益相關方的問題;另一個加強投資者信心的方法是,制定可靠的可持續發展報告。目前,只有37%的企業為實現ESG公布目標獲得了獨立機構的外部鑑定。
普華永道(亞太)ESG可持續發展合伙人郭薇詩(Ivy Kuo)表示:「長期以來,透明度和問責制一直是投資決策的標準。在利益關聯資本日益盛行的今天,投資者既了解自己擔當的角色,也會利用這些來激勵企業採取行動。對企業來說,不僅需要撰寫ESG策略報告,最重要的是,可持續發展報告的質量、準確性和完整性必須要像財務報告那樣透明。只有這樣,公司才能吸引相關投資,助其實現ESG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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