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一名退休工程師控訴,馬來西亞移民局非法扣留長達8天,獲高庭判處他勝訴,諭令移民局賠償5萬令吉。
65歲的獅城退休工程師黃振權今年1月26日入稟法庭,指移民局在2018年3月28日至4月4日期間,違法扣留他長達8天。這是他第二次入稟法庭,起訴移民局非法扣留。
他是在同一年2月28日因牴觸移民局法令第55E條文,在新山被逮捕,並在隔天(3月1日)被帶往扣留營。不過,他直到3月26日才被帶到推事庭提控。他當庭認罪,並被判罰款3萬令吉。
黃振權的代表律師阿倫卡西告訴《當今大馬》,高庭法官阿瑪傑新裁定,移民局除了必須賠償黃振權5萬令吉以外,還要支付5000令吉堂費。
代表移民局的聯邦律師莫哈末沙列胡丁透露,移民局必須賠償5萬令吉,另加5%的利息,利息從下判日算起,以及5000令吉堂費,移民局並沒有針對判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