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一名30歲的新加坡男子在教堂做義工時認識了一名14歲的未成年少女。他們開始交往後,男子便侵犯少女,包括摸她胸部並用手指插她下體。後來更是要求她發裸照和不雅視頻給他。
這起案件周五(2月4日)過堂,男子承認用手指性侵未滿14歲少女的罪名,其他6項侵犯兒童與青少年的罪名交由法官裁定。
法官認為少女當時未成年(今年15歲,受害時介於13至14歲),吃認知有限、心態不成熟的虧,無法保護自己。因此,儘管少女當時默許他的行為,男子依舊被判坐牢6年並鞭刑3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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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始末
2020年初,男子與少女在教堂做兒童活動的義工時認識,並在做義工時發展關係。隨後在instagram和whatsapp上互發信息,後來暗生情愫並結成地下情侶。(男子知道少女並未成年)
2020年2月,兩人開始約會,他們會在少女下課後在附近的商場聊天。每次聊天男子的動作都越來越過分,從一開始的擁抱到觸摸私密部位,後來變本加厲,直接把手伸進少女的衣服里隨意觸碰。最後一次甚至把手指插入被害者下體。這些行為少女都不情願的默許了。
2020年3月至6月間,男子的要求少女把她的裸照和不雅視頻發送給他。少女稱當時她不想讓他失望因此滿足了他的要求。
2020年6月間,少女的母親偶然間發現了這段不正常的關係並報警。
警方在2020年6月14日立案,次日逮捕男子。
如果遇到性侵犯,可以報警或向以下機構救助:
新加坡性侵犯求助服務(SABS)
熱線電話:6779 0282
開放時間:周一至周五早上十點到晚上九點半
受害者也可電郵至[email protected]尋求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