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法院。(圖:CNA)
40歲男子持續五年偷拍房東太太洗澡以及其年幼女兒換衣服,他前天(30日)因兩項窺淫罪及一項侮辱他人尊嚴罪,被判監禁19個月。
判刑同時將另外兩項類似指控納入考量。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引述法庭文件報道,這名男子自2018年起開始偷拍,當時房東太太的女兒僅3到4歲。
房東太太通常會在主臥室,開著門給女兒換衣服。而這名男子會把自己的房門虛掩著,然後將手機放在房間裡進行拍攝。
男子的惡行在2023年4月8日被房東當場抓獲。當時,房東太太正在洗澡,男子蹲在浴室門外,從門縫伸入手機偷拍。
就在他全神貫注地在偷拍時,已洗完澡的房東太太開門後看到男子正在拍攝,便立即尖叫。
男子隨後刪除視頻;警方抵達後,從其電子設備中恢復了大量偷拍內容,包括房東的13段視頻、女兒的九段視頻,以及74張截圖。
與房東一家同住多年
房東太太表示,男子與她一家同住多年,她從未想到他會做出如此令人不齒的行為。尤其是男子對其年幼女兒犯下的罪行,讓她倍感痛苦。
房東夫婦決定不讓女兒知道所發生的事情,以免對她造成進一步傷害。
事發後,房東太太在家中採取多項安全措施,包括安裝閉路電視、更換數字鎖,並僅只接受女性租客入住。
法庭裁決
檢方要求判處男子21至24個月監禁和鞭刑,理由是被害人女兒當時年幼,且還是易受傷害群體。但辯方律師請求一年監禁,並認為案件並未涉及暴力,或複雜的隱秘行為。
法官最終裁定,因案件不涉及暴力行為,因此未判處鞭刑,但根據偷窺罪的嚴重性,判處男子19個月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