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至3月6日,新加坡商業事務局聯合七大警署展開全島執法行動,303人(207男96女,15至77歲)因欺詐或當錢騾被查,涉超1200起騙案超900萬,警方將嚴懲違法者。
1. 警方行動成果
新加坡警察部隊於3月7日發布文告,商業事務局協同七大警署,在2月21日至3月6日期間,開展了為期兩周的全島執法行動。行動成果顯著,目前已有303人因涉嫌欺詐或充當錢騾,正協助警方調查。

涉案人員涵蓋207名男子與96名女子,年齡跨度從15歲至77歲。
經調查發現,這些人員涉嫌參與超1200起詐騙案件,詐騙類型豐富多樣,包含求職、電子商務、投資、冒充政府官員及冒充朋友等常見騙術,涉案總金額超過900萬元。
2. 相關刑罰
依據新加坡法律,涉案嫌犯或面臨欺詐、洗錢、無執照提供付款服務等罪名指控。

來源:ST
其中,欺詐罪若成立,將面臨最高10年監禁及罰款;洗錢罪成立,可處最高10年監禁、50萬元罰款,或二者並罰;無執照提供付款服務罪名成立,最高將被判處3年監禁、12.5萬元罰款,或二者兼施。
參考資料:
1. 303人涉欺詐或當錢騾被查 涉款逾900萬元, 聯合早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