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託兒所女校長為個人開銷,挪用79名學生近22萬元學費,昨被判坐牢22個月。(海峽時報)
(新加坡17日訊)託兒所女校長為個人開銷,挪用79名學生22萬8552元(逾68萬令吉)學費,被判坐牢22個月。
被告賽琳娜(38歲)案發時是Learning Vision託兒所蔡厝港分校女校長,她面對四項失信罪的控狀,控方以其中兩項提控,餘項由法官下判時一併納入考量。
案情顯示,身為分區校長,被告負責中心的總體營運,包括新生入學和中心財務,應將收取的費用存入公司帳戶。
她在2014年8月至2017年6月期間,收了79名學生共21萬8552餘元學費後,將其占為己有,並用在個人開銷。
被告的主管在2017年7月6日報警,揭發被告罪行,調查揭露,被告並未將這些學生記錄在公司系統內,被告至今沒有做出任何賠償,託兒所已通過保險公司取回全額損失。
控方表示,被告預謀幹案,為防止計謀被戳穿,才沒在系統內登記,被告身為校長也違背公司的信任,籲請法官判她坐牢24個月。
被告前日被判刑前,向法官表示懊悔,指自己積極配合調查,很早就認罪,她也以需要照顧年邁多病的父母,不願加重家人負擔為由,求法官輕判。
法官考慮雙方陳詞,判被告坐牢22個月,批准被告延期服刑的申請,准許她與女兒慶祝生日、安排好入學事宜後才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