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讓他回宿舍拿東西,18歲南大生竟用她的鑰匙潛入宿舍廁所,偷拍女同學洗澡。
這名中國籍學生Han Shiyu承認一項侮辱女性尊嚴控狀以及另一項刑事擅闖的罪名,另外兩項控狀則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法官判他14天短期拘留(Short Detention Order),那是以社區為基礎的一種刑罰,刑滿後不留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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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發生在去年8月12日,被告當時持有學生證,就讀於南大電子工程系。
他的女友案發前把宿舍鑰匙交給他,讓他回去拿東西,豈料他在當晚9點20分來到女友的宿舍時,卻用鑰匙進入了女廁。
當時一名20歲女學生正在隔間內洗澡,被告聽見水聲,起了偷拍的念頭,進入隔壁隔間後伸手偷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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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及其錄影時閃著的紅燈引起了對方注意,對方受到驚嚇但卻不敢跟他當面對質,
於是發了簡訊向男[關鍵詞屏蔽]人求助,讓友人幫忙駐守在廁所外等被告出來,她則去向校園保安求助。
南洋理工大學在被告被控之後證實,已經在去年10月將他開除,校方認真看待所有騷擾行為,對此採取零容忍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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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上揭露,被告的獎學金也已被撤銷,而被告也通過代表律師表示,他刑滿後就會回返遼寧參加入學考試,不打算繼續留在新加坡念書。
控方提到,類似案件通常會判處監禁,但被告年紀輕,來自海外的他也不打算留在新加坡。
侮辱女性尊嚴的最高刑罰可達一年監禁、罰款、或兩者兼施。刑事擅闖的最高刑罰也包括最長三個月的監禁、罰款最多150元、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