獅城修正法案一讀 建議提高退休年齡至63歲

2021/10/06   •   3322閱
新加坡政府正在積極推動勞動力結構調整,重點包括提高法定退休年齡至68歲和重新僱傭年齡至63歲。這項政策旨在促進長青人力資源的 활용,並修改中央公積金法令,以支持更靈活的醫療保障和遺產分配。 這項改革將為新加坡勞動力市場帶來深遠影響,需要密切關注後續立法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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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人力部長兼貿工部第二部長陳詩龍前天在國會為退休與重新僱傭(修正)法案以及中央公積金(修正)法案提出一讀,這意味著法定退休年齡和重新僱傭年齡的調高正式進入立法程序。

建議重新僱傭年齡68歲

陳詩龍今年7月在國會答覆議員口頭詢問時曾說,政府將按照原定計劃,在明年7月份別調高退休年齡和重新僱傭年齡至63歲和68歲。

《聯合早報》報道,這是新加坡退休年齡和重新僱傭年齡調高的第一步。

新加坡總理李顯龍於2019年在國慶群眾大會上宣布,政府全盤接受年長員工勞資政工作小組的建議,其中包括到2030年,分階段將62歲法定退休年齡調高到65歲,以及將67歲重雇年齡提高到70歲。

公共服務部門已經做出表率,從今年7月1日起已經將退休年齡調高到63歲,並重新雇用合格公務員至68歲。

或修改中央公積金法令

政府也有意修改中央公積金法令,以便允許中央公積金局在某些情況下,主動向患有特定重大病症的會員發放普通戶頭或特別戶頭的款項,以及簡化公共受託人分發未指定受益人會員遺留公積金款項的程序等。

上述兩項法案將在國會11月復會時進行二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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